谨防环境税无益环保

时间:2008-03-10 15:40 东方早报 评论:

面对严峻的环保形势,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呼吁,目前我国已具备开征环境税的基本条件,应抓紧时机将其纳入议事日程。(3月9日《河北日报》)

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更多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按照这种理解,开征环境税没什么不妥。

但问题在于,当前我国围绕环境开征的税费不是没有。建设部2006年规定,全国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开征环境税是为了环境,污水处理费也是为了环境,消费者为“水消费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要付出两次“目的完全相同的代价”。显然,这种重复买单是不合理的。因此,开征环境税第一个前提就是避免“重复收税(费)”。

即便如此,现实告诉我们,我国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利”字当头,把环境问题放在次要位置。这种形势下即使开征环境税,可能也无益于环保。此前,一些城市污水处理费收了不少,环境却无改善的尴尬现实即能说明问题。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以为,我国开征环境税应当慎而又慎。否则,形式上的环境税出来了,实质上却只是另一种对环境治理毫无实质意义的税收规定。(陈霞)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