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拟2012年起禁向海洋排污

时间:2008-02-15 09:15 法制日报 记者 刘复晨 评论:

20年来首个海洋排污调查报告出台

韩国海洋研究院最近的调查显示,位于朝鲜半岛东海的垃圾倾倒场附近海域污染严重,并威胁到日本所属海域,可能引发外交纠纷。

韩国从1988年开始,向蔚山市东南方向63公里处海域倾倒垃圾。1993年出台《海洋污染防止法》后,该处总面积为1616平方公里的海域被设定为“东海丁废弃物倾倒区”。此后,韩国又在浦项东部125公里处的韩日中间海域,设立了面积为3700平方公里的“东海丙废弃物倾倒区”;在群山西部200公里处的韩中中间海域,设立了面积为3165平方公里的“西海丙废弃物倾倒区”。2007年,韩国海洋研究院历时一年,对“东海丁废弃物倾倒区”进行了环境调查,而这项调查距离向海洋开始倾倒垃圾的那一天已过了20年。

垃圾倾倒区几近死海 恢复原态最少100年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东海垃圾倾倒区的海洋环境已经病入膏肓。被丢入大海的垃圾有畜产废水、食物垃圾废水、鱼类渣滓、下水道残渣、粪尿排泄物和疏浚沙土等。韩国海洋水产部统计数字表明,三个垃圾场的排放量从1990年的106万吨已经增长到2007年的745万吨,17年间的废弃物总量达到2352.3万吨。这些需要157万辆载重15吨卡车运输的废弃物或沉入海底或被海水稀释,其中含有大量危害人体和海洋生态的重金属。从1991年到2006年15年间,韩国累计向海上垃圾排放区倾倒了248吨镉、6028吨铅、63吨水银、30950吨铜、40672吨铬、612吨砷和103531吨锌等重金属。

在海洋倾倒区内,底层海水已经被严重污染,甚至不能用作工业用水。海洋研究院在东海丁区域的24个地点进行了水质调查,其中只有41.7%的海域适合鱼类栖息。

海洋研究院对东海丙区域实施“环境复原可行性”调查后认为,即使现在开始不再排放垃圾,到恢复原来的海洋生态环境,最少需要100年。光州大学教授梁圣烈表示,应立即停止向海洋排放垃圾,采取开发新技术等相应措施,复原海洋生态环境。

可能污染日本海域 2012年起彻底禁排

韩国国土狭小,陆地垃圾填埋场严重不足,而填埋食物垃圾可能引发恶臭并污染地下水,因此韩国从1988年开始向海洋倾倒垃圾。另外,相比陆地填埋,海上排放最多可以节约90%的费用,因此海上排放成为众多垃圾处理企业的首选,倾倒量也从1988年的55万吨增长到2007年的745万吨。

向海洋倾倒的垃圾中,下水道渣滓给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日本目前下水道渣滓的排出量为垃圾总量的0.2%,并于2007年开始全面禁止,而韩国倾倒的下水道渣滓却高达70%。

韩国市民环境研究所认为,除了上述的合法排放外,每年大约还有90到180万吨的“非法”垃圾排放到海洋之中。受洋流影响,韩国排放的垃圾很可能污染到日本海域。

韩国在韩日中间海域设定的两个垃圾倾倒区,还被确认侵犯了韩日大陆架边界线和日本海上专属经济水域,因此可能引发外交问题。据悉,日本政府曾通过驻韩使馆向海洋水产部提出异议,但韩国海洋水产部一直没有采取措施。去年11月,韩国相关部门举行非公开会议时才确认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制定对策。海洋水产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确实侵犯了日本的管辖权,4月底之前将重新划定垃圾排放区,并且到2011年为止每年减少100万吨的垃圾排放,从2012年开始完全禁止向海洋排放垃圾。”

记者手记

国际社会1972年通过的“伦敦协定”,严格控制向海洋倾倒垃圾,到目前为止已有81个国家批准了这一协定。韩国1993年加入“伦敦协定”,并制定了《海洋污染防止法实施细则》,正式设定废弃物海洋倾倒区。目前在加入“伦敦协定”的国家中,只有韩国、日本和菲律宾允许向海洋倾倒下水道渣滓。韩国有关专家指出,各国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大陆架和海上专属经济水域享有专属权利,在两国中间海域设定垃圾倾倒区,易侵犯专属权利,并引发外交问题,所以应尽快取消废弃物倾倒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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