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 停批财政性城建项目

时间:2008-05-07 09:04 东南快报 陈燕青 评论:

福建省日前对在建和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厂)进行全面督查,将对没有按期开工、建设滞后的17个项目所在地落实四项责任追究措施。

这四项措施包括:责成所在市、县政府向省政府作出说明;今年这些市、县不得参加创建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的评选;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暂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对这些市、县,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