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方面的建议:一是要借此次机构改革,系统解决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交付给我们的重点任务,如宏观决策、污染治理、监测监察等方面的职能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踏实做好本职中心工作,积极促成环保事业大发展。
二是全国环保系统职能划分要遵循寻求共性、尊重特性的原则。地方环保机构既要与环境保护部在重要职能上保持一致,也要根据各地区的环境特点、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内在中心工作上有所区别。做到既推动全国环保工作,又有效解决地方环境问题。
青海省环保局长 赵浩明: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政策制定水平
环境问题的解决、环保工作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我们环保系统理顺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就是要抓住机遇,苦练“内功”,对内做好参与综合决策、强化监督执法、加快环境建设三大工作。
一要强化我们参与宏观决策的职能。这就要求我们要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修订环保标准、技术规范,提升环境经济政策制定的水平,这是我们得以参与宏观决策的基础和依据。
二是构建科学、完备而强有力的监察、监测体系。要上下联动,环境保护部和地方都要设立相关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察、监测的条例,使这两方面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发挥实效。
三是在环保系统内部明确职能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环境建设。环境保护部要率先在内部明确各局、司、办的职能,尽量避免交叉,同时也要界定各派驻机构的责权利。比如,要清晰界定现有几大督查中心的主要职能,切实发挥作用。多举黄牌,少举红牌,与地方环保机构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地方上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消除多年来“三同时”落实不力的沉疴。
建议 理顺机制体制 不负历史使命
浙江省环保局长 戴备军: 理顺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合力
环境保护部机构改革是环保系统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凝聚力量、形成环保合力的难得历史机遇。各级环保系统都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环保工作。
对于这次机构改革,我认为:第一,在目前管理多头、职能交叉的若干重点工作领域,一定要明确权责、理顺职能。建议在部内单设机构以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对外争取形成以环保部门牵头主导的农村污染防治、环境整治新格局。这既是中央对环境保护部的重托,也是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在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领域,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