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组,近日对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认为,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有力,措施有效,有力推动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
2007年,江苏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了淮河流域的治污进程。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关闭一大批重污染企业
为根本解决淮河流域结构性污染问题,江苏省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淮河流域地区不得建设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化工等项目。2007年9月,江苏省又出台了《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明确在苏北地区禁止新建单个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今年年底前,淮河流域地区还将淘汰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纸)以下的制革生产线。据省政府下发的3年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淮河流域已确定要关闭709家化工企业,截至目前已关闭了592家。同时,提高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时出台了严于国标的标准。
促进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到“十一五”末,江苏省淮河流域应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46座,目前已提前基本建成,日处理能力143.75万吨。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淮河流域各市、县把污水处理费已全部调至每吨0.8元以上。同时,为更好地解决管网建设和污泥的处置成本问题,到2008年,淮河流域的污水处理费将调整到每吨1.00元~1.20元。此外,江苏省财政厅、建设厅还联合出台了《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奖励办法》,明确3年内,由省财政拿出1.35亿元支持淮河流域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目前,已有7000多万元资金奖励到位。
改善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质,安排两亿元资金予以支持
为改善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质,江苏省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的14个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实行水质、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整体推进治污工作;将江都取水口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经环境保护部批准为源头生态功能区,扬州市编制了专门的保护规划;建设截污导流工程,淮安、扬州、宿迁的截污导流工程已经动工建设;加强了船舶污染防治,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苏北运河全面禁航挂桨机船舶,并在苏北运河建成21座船舶垃圾收集站等;积极落实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资金,近期,省政府专门安排两亿元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目前,江苏沿淮地区4个省界断面水质已基本达标,其余41个考核断面水质按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两项指标评价,已有32个达到要求;南水北调东线14个控制断面水质按照高锰酸盐指数等6项指标评价,已有12个达标。淮河流域确定的76个治污项目已完成71个;淮河流域重点工业废水治理规划中的70个项目,已有63个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入河总量分别比2000年削减31.6%和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