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名誉所长曹大正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成立“引滦入津”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形成定期协商、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引滦水资源保护条例》,把“引滦入津”水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按照国家《水资源防治法》“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建立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补偿机制。
曹大正介绍说,因连续几年水库上游地区降雨量偏少,目前该地区水质污染并不明显。一旦雨量丰沛,河道内形成较大的径流,存积在河底的污染物就会随之流入水库,这就容易造成水库的水质污染,从而威胁天津居民和工业的用水安全。
为解决天津用水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我国第一个跨流域、跨省市的调水工程“引滦入津”,该工程已运行24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