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次供水设施半年须清洗一次

时间:2008-01-28 10:31 济南日报 评论:

市城市节水办25日发出通知,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建有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必须每半年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在二次供水和自建供水设施供水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日前,辽宁阜新一小区发生自来水污染,千余居民中毒,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城市节水办要求加强二次供水蓄水池的清洗消毒。根据相关规定,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直接从事二次供水作业或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据了解,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水或者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楼房如果使用楼顶水箱、蓄水池或者加压水泵进行供水,就存在二次供水形式。目前,我市有二次供水单位5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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