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部分自来水散发刺鼻异味》追踪
分别为总磷浓度和化学需氧量超标 水务集团表示,经水厂处理后,市民可放心饮用
(记者 黄海斌)上周,武昌部分自来水散发刺鼻异味、白沙洲水厂取水口垃圾遍布等报道见报后(见本报12月9日、10日头版),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昨日,洪山区环境监测站公布了12月10日在白沙洲水厂取水口附近抽取水样部分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报告单显示,白沙洲水厂排水口总磷浓度和取水口化学需氧量浓度均略微超标。
样本两项目超标
据了解,此次检测的水样于12月10日分别抽自陈家闸排水口(位于白沙洲水厂取水口上游4.2公里处)、白沙洲水厂排水口(位于白沙洲水厂取水口下游150米)和白沙洲取水口。检验报告单数据显示,白沙洲水厂排水口抽取的水样总磷含量为0.639mg/L(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要求低于0.5 mg/L);白沙洲水厂取水口抽取的水样化学需氧量为16.8 mg/L(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标准要求低于15 mg/L)。
洪山区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鄂政办函【2000】74号文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长江武汉市境内段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执行III类水质标准。另外此文有个备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还包括江、河取水口上游100米、下游100米和湖泊、水库取水口300米半径范围,执行II类标准。本次监测白沙洲水厂取水口处水样中的四项指标全部符合III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浓度略超II类标准。
该负责人还表示,陈家闸排水口排水中的四项指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的一级排放标准,白沙洲水厂排水口排水中总磷的浓度超过一级排放标准,其余三项指标达标。
水务集团:出厂水达标,市民可放心饮用
武汉市水务集团相关人员表示,水厂取水口附近水质受很多因素影响,水务部门没办法保证水源地水质,但能确保出厂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洪山区环保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表示,他们会将监测站检验报告单上报到上级部门,等待进一步抽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