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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四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时间:2007-12-17 09:08 四川新闻网 评论:

  近年来,我市(巴中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环境管理,确保了全市四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针对环保反映的突出问题。市、县(区)环保局通过联合建立“12369”环保热线,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还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设立了污染事故应急办公室,将污染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我市结合“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及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不定期播发我市环保工作新动向,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对诺水河、光雾山旅游风景区进行生态监察、重点检查,取缔了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单位;对存在生态破坏的矿山提出了限期恢复植被的要求,有效地消除了生态破坏的隐患;大力开展对辖区内重污染企业的专项检查,对“15小”、“新5小”进行了复检复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已租赁的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市共关闭小塑料厂6家;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的处理和垃圾处理厂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强化了垃圾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年开展汛期污染源专项检查,从源头控制了污染事故的发生;高考和中考期间集中整治考点周围环境,全力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在城区内开展汽车喇叭禁鸣工作,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制止;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杜绝资源、能源消耗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对群众健康有严重影响的项目进入我市;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资环境保护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巴城城郊结合部后河、南池河、汽配街等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10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对汽配街的噪声污染发布了公告并要求按法律规定限时作业;硬化小街小巷18条,并对雨污进行了分流。

  在老污染源的治理中,我市对11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通过验收。通过“放心肉”工程工作的开展,对各乡镇生猪屠宰场进行了统一选址定点,关停或转产了一批生猪年屠宰量在50000头以下的企业,有效地强化了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分阶段启动了巴河流域149个重点场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巴城排污主管网建设加速,预计年底实现江北城区污水进巴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保证了全市在四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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