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改革方案呼之欲出 价格上调成必然

时间:2007-12-03 09:05 华夏时报 记者 杨仕省 评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水务改革也如此,各地水务成本持续攀高,推动了水务企业实现企业化运行。

位于成都西华门街19号成都市政府第三办公区13楼的成都水利局,近日被换上了一块“成都水务局”的新牌子,这处行政机构摇身一变,成为盈利性质的股份公司。

与此相呼应的是,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在2007年12月或者明年两会前出台。”

迹象显示,以成都市为发端,一场声势浩大的水务改革正处于黎明前的黑夜。

水利局变水务局

据悉,今年10月21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成都市水利局局长周莉蓉被任命为市水务局局长。

“从水利局到水务局,一字之差折射出的变化耐人寻味。”成都市水务局副局长傅苏说,此举标志着成都告别多“龙”管水的历史。

“‘大水务’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的‘三定’方案已正式生效。”11月28日,成都市机构编制办有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据介绍,原水利局承担的全部职能,市政公用局承担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等,市容环境管理局承担城区河道管理与防汛职能,市府南河综合办承担对府南河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所有上述职能一并划入新成立的水务局。

据悉,此前成都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状况滞后,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不管排水,排水不管治污,治污不管回用。“按照以前的管理,饮水属于市政公用局管,而上游的水源河道又属于市水利局管。”成都市原水利局一位职员告诉记者。

成都“大水务”管理,使得呼之欲出的水价改革露出了冰山一角。事实上,一些水务企业由原有单一国有制转变为合作经营、股份制等多种经营模式共存。其中,山东省最为典型,该省将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事改企”。

水价随行就市

水价上涨已成为一种必然。统计显示,1-9月份,从全国36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的水价数据来看,生活用水在0.6-2.8元/吨,污水处理费在0.25-1.1元/吨。

“从表面上看,所有上调居民生活用水价的城市,同时上调了污水处理费,但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北京某污水处理厂李经理抱怨道,这些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43元/吨。

值得关注的是,城市供水价格逐年上涨,导致水务企业成本倒挂严重。长期以来,水价过低,很多水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而即将公布的《办法》试图改变这一状况。

从上述供水价格的发展可以看出,水价制度正从无偿、部分有偿向合理有偿的方向发展。《办法》提出:“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而利润的平均水平是8%-10%,依靠政府投资的不得高于6%,企业投资的不得高于12%。

此前,全国各地酝酿一系列调价措施。今年4月以来,河北、四川、湖南、湖北、贵州等地相继上调水价。“水作为商品的价格和水资源的稀缺状态,一直是不对等的。”首创股份董事张恒杰告诉记者。

早些时候,发改委价格司许昆林副司长指出,必须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让水价逐步反映水的全部成本,水务企业要真正实现企业化运行。”许昆林说。

就水价改革问题,水利部官员也“表了态”。“城市供水价格高低,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殷红东说。

“目前,我国水价格仅为国外水价的1/3到1/10,涨价潜力巨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卓元认为,水价上调成为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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