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水利厅与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两费”征管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增强共识。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两费”征管工作,充分认识到“两费”征收对于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实现水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程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主动会同同级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齐心协力,共同会商,形成“两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合力,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三是依靠政策,规范行为。2000年以来,省水利厅先后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06年,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了地方“两费”征管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工具,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水资源、水产品的商品属性,提高广大取用水户依法取水、依法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两费”征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建立“两费”征管月报制度。要求市县水利部门按月编制水资源费征管统计报表,与财政部门的收缴入库资金报表核对后,上报省水利厅。同时,还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全省“两费”征管工作通报制度。
六是督查考核,奖优罚劣。在每年年初,将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年底,再由两厅联合对“两费”征收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全省水利系统综合考核评比和年度水利投资计划挂钩。
七是加强培训,提高队伍。切实加强“两费”征管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装备建设,落实工作经费,严格政策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快提升“两费”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保证做到依法征管、文明征管、科学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