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用水不安全就是停水,这与一些地区水源污染不断加重和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有关”,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7月27日举行的“城市水环境治理与供水安全暨第二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如是说。
本报记者最近在建设部获悉,上个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和九方面的工作任务。其中积极做好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积极研究开展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准备工作,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严格节能减排执法检查等,成为关注热点。
“今后水污染可能会表现得非常频繁”
有资料表明,近几年来,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及有机物泄漏事件,致使松花江吉林市以下江段的苯和硝基苯严重超标,造成松原市、哈尔滨市等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2005年12月中旬,韶关冶炼厂设备检修期间超标排放含镉废水,导致广东省北江韶关段发现镉超标,沿江的重要城市英德、清远、佛山、广州北江饮用水水源地受到威胁;2007年5月28日下午,在太湖富营养化导致蓝藻暴发的环境背景下,由于污水形成的污染团进入太湖,并顺水流推移至水厂取水口,造成水源水体污染,水质恶臭,严重影响无锡市近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2007年7月1日,江苏宿迁上游客水污染团进入沭阳县自来水厂取水口,造成饮用水源严重污染,水厂停水;2007年7月中旬,作为吉林省长春市重要水源水库之一的新立城水库出现大量蓝藻,导致长春市第三水厂临时停产,紧急切换水源。
仇保兴语气低沉地说:“今后像松花江污染、今年7月中旬的长春新立城水库污染事件等类似问题,有可能会表现得非常频繁,破坏力非常强。”
“在许多水污染事故当中,城市自来水管理系统不健全是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如果有技术储备积蓄的话,哈尔滨停水四天事件都是可以避免的。”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张悦显然有自己的见解。依据建设部对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当时导致哈尔滨停水4天的主要污染物硝基苯完全可以通过自来水处理系统处理,经测试处理率在99%,但是由于从爆炸现场到哈尔滨的供水系统中有一个小镇是天然气供应重地,而没有自来水系统,导致了自来水处理系统在水污染事故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据调查,到2006年底,全国还有248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至少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没有运行。仇保兴表示:“这一状况将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彻底改善。”
记者同时还了解道,建设部将会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鼓励节能减排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水专项实施方案将9月提交国务院
水污染中的70%是由城镇造成的,所以城市污水处理是工作重点。我国即将建设城镇供水应急系统,在最短时间内使受污水得到有效控制。目前我国正处于用水安全问题高发时期,有几百种有机物在威胁着城市用水水源安全,并且这些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有机物种类仍在快速增长。为保证城市饮用水安全,对这些有害有机物应该制定出针对每一种有害有机物的治理方案和应急应对方案。因此,当前预防和治理水污染和保证水安全的任务很严峻。
仇保兴表示:“每一种有机物污染都需要不同的应急处理方式,所以现在建设部任务非常大,仅靠吃现有技术老本,已难以应对。”为此,“十一五”期间,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将超过350亿元。
建设部有关人士还透露,近期将会与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和地方重大污染控制计划相衔接,重点考虑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在内的国家水污染重点控制区域,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城镇发展密集地区。
“我国供水水质监测技术落后、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构建和完善供水安全监测、预警、督察技术体系。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频发、城市应急供水预案不规范、应急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应该构建应急处理技术体系。”仇保兴同时根据实际分析道。
目前,建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其中包括在河流水环境整治、湖泊富营养化控制、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监控预警等主题内容。对此,张悦表达了信心,举例强调:“现在,上海、安徽一些重点城市水质的在线网络报送已经试运行成功,居民可以看到一定权限范围的供水水质情况。”
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中提到,建设部水专项工作已完成了,将在三个阶段(2006至2020年,共15年)予以实施,并已于6月初提交了实施方案和综合论证申请,将在今年9月提交国务院审批,该方案旨在解决水资源污染的预警和治理问题。
研究污水处理的新收费方案
建设部关于减排工作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500万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新增城市中水回用量35亿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仇保兴一再表示:“节能减排往往是一把手工程,地方领导需充分重视,加大执法力度。”
另外,卫生部主导修订的国家居民饮用水安全标准在不断提高,已经达到国际标准,某些标准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标准。因此,当前饮用水管理上存在处理技术和管理工作相对落后和卫生标准与世界接轨之间产生了脱节。对此,张悦针对记者提出的“源头”之说———部分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地区,却至今不建污水处理厂,他严肃批评道:“建设部将展开检查,对收取污水处理费满三年仍不建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低效的城市提出相应处罚,应建污水处理厂而不建的地方政府视为违纪,如果有其特殊情况,因为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缓建的,要批评教育。”
根据建设部提供的资料,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我国饮用水处理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存在陈旧老化问题,2010年要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的老城区及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的改造,使全国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由目前的21%降到15%。同时要在城市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力争北方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5%-10%。
建设部已开始鼓励节能减排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尽快运用,还将推出一些激励性的政策,如向获国家级认可的节能建筑和减排产品提供一些补贴。目前建设部正在和财政部商议相关措施,还将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出台一系列财政税收政策。
仇保兴首先肯定了此种做法,甚至还透露,建设部目前正在研究污水处理的新收费方案,提出以有害污染物处理量来作为返还污水处理费的计费方法,原因是现今依据污水处理量来向污水处理企业返还排污费的收费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企业为追求多处理污水,可能会降低污水处理质量和不注意管网的维护。由此造成处理完的污水不达标或管道二次污染等问题。
“比如以污水中的COD(化学需氧量,是表示水质污染度的重要指标)处理完毕后的减少量来作为向污水处理企业的付费依据”。仇保兴最后饶有兴致的解释了新收费方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