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体制改革:什么问题让“两费”落实如此困难

时间:2007-05-21 11:25 新华网 评论:

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以来,为保证全省水管体改工作稳步、健康、有序推进,陕西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确定了15个水管单位作为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目前15家非试点水管单位定性定编已经得到批复。但是,水管体制改革“两费”落实却成了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

运行管理费、工程维修养护费的落实,既是水管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改革的难点,能否在“两费”落实上取得突破,直接决定着改革目标能否如期顺利实现。“节水中国行”采访团的记者了解到,三年来,陕西各地和各级水管单位都把“两费”落实作为水管体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来抓,通过扎实努力工作,已取得了较大进展。经测算,陕西全省应落实“两费”30411万元,已落实19658万元(含原财政拨款和水管单位收入抵项),占64.6%,还有10753万元未落实。目前,陕西省新落实“两费”为2449.2万元,仅占新应落实13202万元的18.6%。那么,“两费”落实中究竟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呢?

一是“两费”落实进展不平衡。西安、铜川、延安、榆林等财政收入较好的市进展较快,一些财政困难的市在“两费”落实上没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一些“吃饭财政”的县、区,编制部门核定了编制,其基本支出一时也难以真正到位。“两费”落实难度很大,对全省工作整体推进造成严重影响。

二是大幅度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很慎重。2005年7月,陕西省属三个试点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就已上报,省编办经过调查核算,拿出了初步意见,曾反复修改,五易其稿。省财政厅在拿出初步意见时,也曾四易其稿,终于在2007年3月29日省编委会审查通过了定性定编意见,但至今没有下发批复文件。

三是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尚未完全建立。陕西省级维修养护资金还未正式建立,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除西安市将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外,其它市、区尚未实质性落实,这必将影响维修养护经费的全面落实和“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

事实上,“两费”落实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仅仅存在于陕西省,可以说全国各地均有发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有关专家对“两费”落实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建议:

一是自上而下推动水管体制改革。建议按照水管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切实将水管体制改革与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挂钩,在申请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的项目立项时,要有政府批复的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有体改部门的核实意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审查水管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对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没有建立的,不能通过验收。

二是建立农业灌溉供水水价补偿机制。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农业供水按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定,但实际上,在政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的大环境下,按农灌水价成本标准收费达不到,也不现实。随着工资制度改革和管理成本加大,水管单位财务状况不但难以改善,甚至与其它行业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建立合理的水价补偿机制,由水价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当地财政给予补偿,这样才能有利于水管单位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建议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快,对效果好的省、市、县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项目立项、投资、建设上给予优先安排,以提高各级水利部门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水管体制改革中的“两费”落实事关节水工作大局。但愿“两费”落实困难能够早日得到解决,从而更好的促进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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