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提示:为推进污染物总量削减,我们建立层层减排责任制,规定凡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和生态创建任务的,在年终考核评比先进中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强力推进限期治理工程,凡是对限期治理不负责任、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必须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实施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直至关停取缔。重点推广区域集中治理。
节能减排是环保部门当前的工作重心。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把污染总量削减作为全年的指令性任务,从责任机制着手,重点实施三大举措,强有力地推进了污染总量削减工作。
层层建立减排责任机制。我们将“十一五”期间的污染总量控制任务下达到各乡镇,进一步分配下达到各乡镇所在地的企业。市委、市政府规定凡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和生态创建任务的,在年终考核评比先进中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及水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同时,环保局把污染总量控制作为评价企业环境等级的重要指标,评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5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向各家银行通报评级情况。对严重超量排放化学需氧量的企业,除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外,报请市政府将其列为实施限期治理的对象。
强力推进限期治理工程。实施限期治理是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抓手。2006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对超标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市政府先后分3次对44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为了推进限期治理工作,市政府专门做出规定,凡是对限期治理不负责任、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必须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实施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直至关停取缔。同时加大对限期治理的督察力度,从原来的污染管理科监管扩大为环境监察大队共同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并按照检查结果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定。全市44家限期治理单位共投入资金1950万元,新建和改建了废水治理设施25套、烟尘治理设施16台,并对14家玻璃企业炉窑进行了技术改造。
重点推广区域集中治理。这几年污染治理的实践证明,“一厂一治”的污染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对污染源实施区域集中整治,已是实施综合治理的主流方向。自2005年以来,海门市环保局先后组织筹资1500多万元,实施了东西部印染废水治污管网工程、沿江工业区排污管网改造整治工程,并制订了治污管网的运行管理规定,促进了东西部和沿江地区企业的达标排放。今年,我们又结合生态市创建的需要,启动了城镇生活污水区域集中治理工程。着手建设东、中、西和北部“三纵一横”4座污水处理厂,在原两万吨级污水处理能力基础上新增加14万吨,使主要城镇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水都得到集中处理,初步形成全市工业、生活污水区域集中治理的格局。
在抓好减排的同时,我们加强了环保在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在新建设项目审批上严把环保关。并规定在化工园区一律停批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在乡镇工业集聚区外停批各类新建设项目。近两年来,先后否决了一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和扩大。(江苏省海门市环境保护局曹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