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名单上有我们?”2月7日上午,东北一家石化企业的董事长接到记者电话后反问。消息得到确认后,电话那端一阵猛烈的咳嗽声传来,随后电话被挂断。
几个小时前,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三号新闻通稿刚刚走完它的审批过程,高挂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网站之上,随即迅速被各大门户和新闻网站引为头条。
从2月5日开始,这份新闻稿在环保总局的办公楼中不停流转,从该局环境评价司、污染控制司到环境监察局,最后于2月6日下午到达该局局长周生贤的手中。
在这份文件中,环保总局对外宣布,从即日起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对11家布设在江河周边的环境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似乎巧合的是,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同样是一份编号为第三号的新闻通稿引发了轩然大波。当时,在国家环保总局大会议室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外宣布,依法叫停30家违规在建电厂项目——“环保风暴”一词从那时开始登台。
一年之后,这一次,国家环保总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只是将通稿悄然放在网站首页。但这丝毫没有影响该局高层对之的定义,“强大的杀伤力、目标的准确性和执法对象及地域的全面覆盖”。
外界确信,这一次的“风暴”,将会重估4500亿元化工石化产业投资所产生的环境风险问题,进而影响上述产业的长远布局。
风暴再起
很少有人知道,2月6日,潘岳的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7日的凌晨3点。
新闻稿已经在他手中,他有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来享受“爆炸前的平静”。
在获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中,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大朝山水电站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此外,该局还决定对布设在江河岸边的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分别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
据潘岳确认,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继2005年初集体叫停电厂后,环保总局最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的范围之大、幅度之广,足以让外界瞠目。但在环保总局内部,他们并不愿意将之定义为一场突然的执法行动。
相关迹象从1月20日就已经显现:这天,陕西玉林集团神木东海煤炭运销公司收到了一个坏消息——该公司向环保总局申报的2.4兆吨/年选煤厂及2×50兆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了该局的正式回应——暂缓审批。
环保总局说,这个项目取水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取水来源保证尚不明确,不符合北方缺水地区电站项目取水的有关要求。
1月23日,蒙西发电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影响报告书暂缓审批;1月24日,山西平朔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空冷机组)、大唐宝鸡热电厂工程环境、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被暂缓审批。
环境评价司的官员说,在1月份最后的一周内,已经有至少7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被暂缓审批。
根据该局公开的理由,这些化工类项目大多具备一个特征——位于江河湖海沿岸或者人口集中居住区域附近。
潘岳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与环保总局党组的最新决定,环保总局已启动了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化工石化行业存在较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隐患。
这直接导致了另外一个决定的出台:在同一份稿件中,环保总局称,对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27家企业风险排查
“我都要忙飞了”,这是环保总局宣教办的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后一个小时内的回忆,NGO组织、媒体甚至是普通民众的电话蜂拥而来。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得到的反馈与去年有所不同。“去年民众关心的是被查电厂是否将就此无法上马,这次民众更关心的是这127家企业的风险隐患,而不是被督办和查处的21个项目。”民众已经开始从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发言转变为更加关注整体性和产业布局性隐患问题。
这恰好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的基本判断。
根据本报掌握的信息,查找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是此次127家重点石油化工项目的工作重点,排查范围是自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已批复的拟建、在建和建成投产的化工石化类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
环保总局说,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其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87个,占68.5%;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60个,占总数的42.7%;布设于生活(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37个,占29.1%。
详细信息显示,在127家企业中,由国家环保总局对该局审批的建在环境敏感区域及其附近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此类项目共有20家;由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对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排查的建设项目及本单位已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并组织和督促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此类项目共有107家。
名单显示,在总局重点排查项目中,中国石油兰州化学工业公司7万吨/年苯胺生产装置、中国石油四川80万吨/年乙烯工程名列其中,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年产60万吨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和25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PTA及配套项目、上海中石化高桥三井化学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酚A(BPA)同样被列入排查名单中。
而在由省级环保厅局代为排查的107家企业中,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长辛店油库改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等20个项目在列。
记者掌握的内容显示,此次环境排查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风险及防范专章和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选址环境敏感性排查;建设项目所用原材料及其产品危险性、毒性排查;建设项目环境事故、危险物质进入环境途径等危险源排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削减措施、伴生事故消除措施排查等五项内容将是重点检查目标。
按照要求,2006年3月30日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企业完成自查和排查工作,2006年4月20日前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来自燕山石化和扬子石化高管方面的反馈信息说,针对127家重点项目的普查,是环保总局升格以来最大规模的风险排查举动。
但相对于中国的石化化工企业数目而言,这127家只是一个很小的数目。2005年底,国家环保总局曾经化工企业进行过一次拉网式排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化工企业2.1万多家,其中沿长江、黄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
曾经参与此次调查的一位环保总局官员说,此次排查发现化工企业存在多种问题,其中最集中的是:选址不合适;没有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明显存在着安全隐患,检查出具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就有100多家。
也就是在年后,中国社科院公布的2005年中国工业发展报告显示,从1998年以来,我国重化工相关产业以年均18.5%的速度增长。
影响地方经济决策
潘岳说,“希望这次行动能达到两个效果:一是对分布在江河水域的化工石化行业进行整顿,并借此契机从化工石化行业开始全力推行规划环评,应对我国今后布局性、结构性的环境风险”。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曾派出十路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化工产业布局进行调查。信息反馈说,在环保总局直接抽查的78家化工石化企业中,有30家规划布局不合理;甚至一些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布设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江河湖海沿岸的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而该局消息说,2005年下半年,化工石化行业的大规模污染现象有陆续增加趋势,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共有7件,全部与化工石化行业污染水源有关,包括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等事件。
潘岳说,反思这些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
在与此同时,沿水源分布的化工企业有正在持续增加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沿海地区,在建和拟建的千万吨级炼油项目达15个,百万吨级乙烯项目7个。环保总局2005年受理了48个石化、化工项目的环境审批,其中11个是大型炼油、乙烯项目。
更重要的是,由于大型石化项目落地之后会极大地刺激本地区GDP的增长,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不遗余力地推动重化工业的发展,各地尤其是沿海省区都全力以赴地争取项目,使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出现围绕项目展开的激烈竞争——重化工业产业关联度高,延伸的产业链条长,能够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对GDP和税收的贡献最大。
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环保总局的一个机会——或者,这是一个杀手锏,学者评论说。
从2004年底强势启动环评工作到2005年的环保风暴,国家环保总局一直在强力推行的各项环保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进展没有达到预期——从绿色GDP试点到区域战略环评——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部委和地方利益博弈中,环保总局并不处于上风。
有学者认为,环保总局一直受困于无法对地方政府产生明确约束——这也是该局推行官员政绩考核与环保成效挂钩的根源——但因为缺少明确的衡量标准,这项工作虽然已经展开试点,但在短期内无法发挥更大的力量。
而对石化化工行业的综合治理有助于环保总局强力介入地方经济运行——“环保总局知道这些项目动辄百亿甚至千亿,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甚大,那么,环保总局动用法律赋予的明确权力,对这些项目施加影响,将是一条可行的让地方重视环保工作的路径”。
事实上,环保总局正在这么做。最初的行动来自对焦作项目的查处——该市一度被全面暂缓审批所有新上项目——接着,就是此次对石化化工企业的全面风险排查。
“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布局合理的,当然应该放行,认为不合理的,坚决不放行。当然,由于事关地方的GDP,事关税收,事关政绩,毫无疑问,我们的工作将会遇到很大阻力,但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我们别无选择。”潘岳说,“原则上说,对选址敏感的特大企业,一律暂缓审批;对已经审批过的选址敏感企业,要重新进行风险排查”。
“地方需要GDP增长,那么环保总局就在这个环节上下功夫”,学术界认为,这最终造成了一种可能:环境评价的关口正在大幅度前移,并有可能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决策。
而这项工作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2月7日下午,本报10余路奔赴现场的记者集中反馈,地方上已经对此次治理行动做出明确反应。而一位记者在采访现场甚至听到银行致电被查处企业,咨询相关事宜。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