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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因污染事件引咎辞职 新华社发表评论

时间:2005-12-06 15:25 评论:
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辞职,国务院2日免去了他的局长职务,并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周生贤此前任国家林业局局长。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日发布的一份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新华社3日发表“新华时评”——给忽视环保者猛敲一记警钟,全文如下: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引咎辞职,显示了中国的官员问责制越来越健全,也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严肃态度和坚定决心。环境保护绝非可有可无的次要之事,而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在环保问题上疏忽大意。
如果说,一些地方只顾经济发展、不要环境保护的做法令人担忧的话,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松花江水污染这样一个给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则是更让人吃惊和深思了。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或环保主管单位,至今对于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依旧心中模糊,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性仍是所知不多。很有必要借松花江水给他们洗一洗头脑,用这次举世震惊的污染事件给他们猛敲一记警钟!
近年来,我国因忽视环保引发的灾难事件大有增多之势,又以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危害为最。这些教训说明,环境保护不是无关紧要,不是可有可无。人类对环境不友好,环境就会给人类加倍的报复和惩罚。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可能被这种报复和惩罚所抵消。这样的教训我们经历的还少吗?还不足以让我们悚然警省吗?
“吃一堑,长一智。”我们既要对当前各行各业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大检查,也应当检讨我们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看一看哪些产业政策应以环保的尺度去修改,哪些产业布局欠环保和生态安全的考虑应当调整,哪些企业登记注册规定在环保上有漏洞应完善。总之,要在方方面面老老实实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认认真真地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舍此我们别无选择。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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