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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丢官的启示

时间:2005-12-06 15:24 评论: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日前终于有了初步处理结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2月2日公布的决定,由于国家环保总局对这一重大污染事件“重视不够”,对后果“估计不足”,对损失“负有责任”,同意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
据新华社报道,解振华是国家环保系统自成立以来因工作失误辞职的最高级别官员。在我的印象中,他至少是中国引入官员问责制3年多来第3位因失职丢乌纱帽的省部长级高官。此前的2003年4月,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因隐瞒“非典”疫情导致防治工作陷入被动,也被中央政府果断解职。
解、张、孟三人的共同之处是失职。
11月13日吉林市某化工厂发生爆炸,导致近100吨的有毒原料泻入松花江。环保总局没有在第一时间给予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松花江和黑龙江水域受到大面积污染,哈尔滨市380万人口连续数天断绝自来水供应。不仅如此,黑龙江作为一条国际水系,它的污染又给途经的俄罗斯远东城市哈巴罗夫斯克造成水污染危机和恐慌,使其由环保事件上升为外交事件。
有人认为,解振华被免去职务多少有点冤枉,这个事件的责任更多应该由相关地方官员承担。地方官员应该负什么责任,相信有关方面会有个说法。但是,国家环保总局作为负责960万平方公里和13亿人口生存环境监测和保护的最高政府职能机构,是当然的第一责任者,解振华是当然的第一责任人。事故问责和处罚如果不从高层领导开始,那就是“刑不上大夫”,不但难以服众,而且无法以儆效尤。
解振华辞职表明中央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表明中国政府是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政府,也显示中国对国际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从北京“非典”到东北水污染,至少有三个共同点值得思考:第一,环保和健康问题是涉及人民群众安危的大事,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一刻不能放松。其次,环保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地方事务或者行业事务,它牵扯到跨部门、跨行业甚至跨省份的分工与协作,任何部门想隐瞒实情,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靠自己的力量加以解决的心态是非常不现实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其三,通过水系、候鸟、空气和流动人口传播、扩散的疾病和污染不仅是内部灾难,也是国际灾难,涉及到多国利益,因此,必须从国际和外交层面考虑其后果,及早应对。
解、张、孟相继失职的教训说明:在我们这个依法行政、信息日益透明的时代,官员不好当了。任何玩忽职守,或欺上瞒下,或愚弄舆论的官员,都将自食苦果。另外,仅有廉政也是不够的,必须勤政、精政。“无过即为功”、“没有功劳看苦劳”的好日子不会再有了。
马晓霖专栏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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