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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水环境保护专项报告

时间:2005-12-03 01:10 评论:
整改报告3
一、天津市水环境概况
1、概况
天津市地处华北东部,海河流域最下游,濒临渤海湾,境内地表水系有19条一级河道,79条二级河道,分别属于北三河水系、永定河水系、大清河水系、海河干流水系、黑龙港运东水系和漳卫南运河水系等六大水系,是海河、潮白新河、永定新河、蓟运河等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的入海口,素称“九河下梢”、“畿辅门户”。天津海岸线长153公里,近岸海域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划分为7个海域环境功能区。
天津地区干旱缺水,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值为18.1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6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7%,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之一。1999年天津市水资源总量为2.6亿立方米,2000年天津市水资源总量为3.1亿立方米,2001年天津市水资源总量为5.7亿立方米,2002年天津市的水资源总量仅为3.7亿立方米。由于水资源的严重短缺,加重了天津市水环境恶化的程度,导致水生态系统失衡。
2、“创模”前水环境状况
引滦入津是天津市最重要的水源,但自“九五”后期,随着引滦上游水资源的锐减,其水质有下滑趋势,引滦沿线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加重,于桥水库富营养化问题日趋明显,天津市的饮水安全面临威胁。
由于历史原因,天津市的城市基础设施欠帐较多,排水管网系统不完善。雨污合流导致天津市内多条二级河道水质恶化,蚊虫滋生、臭气熏天,沿河环境日益恶化。墙子河两岸居民夏季从来不敢开窗,月牙河周边上千家单位数十万居民饱受其苦,北运河畔垃圾如山。河边许多居民无法忍受脏乱差的环境而不得不搬家。恶劣的城市水环境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制约着天津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约着天津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碧水工程主要任务及落实情况
为改善天津市水环境质量,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我市编制并实施了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天津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经过三年的努力,碧水工程在多方面取得了成效。
1、在景观河道的综合治理方面
自2000年始,先后对津河、卫津河、外环河等14条城市一、二级河道实施全面综合治理,累计改造河道191公里。其中,二级河道改造达104公里,拆除各类建筑物50万平方米,清理淤泥近350万平方米,砌坡近190万平方米,增加城市绿地近220万平方米,增加净化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建泵站13座,新建和整修道路98万平方米,新建整修桥梁130座,铺设雨水和污水管道81公里。改造后的城市景观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形成了集自然生态、人文景观、防洪排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改善了沿岸2200个单位50多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解决了雨季淹泡问题,提升了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为群众提供了多处休闲场所,并带动了河道两岸房地产、旅游服务业的发展。2003年,我市二级河道整治获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在海河开发方面
2002年10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实施“海河两岸综合开发”的决策,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内海河两岸起步段的综合开发改造;用10年—15年时间,将海河建设成为独具特色、国际一流的服务型经济带、文化带和景观带。海河综合开发,将展现悠久历史文化,以海河自然风景轴线为中心,将天津发祥地三岔河口、老城厢与各个时期的近代风貌建筑保护区、城市风景副轴线等相联和组织起来,以此反映传统的城市空间风貌和街市生活面貌,展示城市的持续发展和文化特色。海河开发将突出三个主题。一个是突出亲水城市的形象。按照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活起来的思路,构建一个全天候的具有国际化大都市水平的景观带。第二主题是以建设生态城市为依托。以海河为主干,把它跟子牙河、南运河这些支流以及津河、卫津河等二级河道相沟通,建立起网络状的河道系统,让水活起来。第三个改造的主题是要改善海河两岸的道路交通系统,开发旅游休闲资源。
2004年5月26日,海河堤岸景观起步段工程竣工。结合堤岸景观建设对海河进行了40年来最彻底的一次全面清淤,完成清淤约400万立方米。建成了4.03公里堤岸亲水平台和亲水广场建设,沿线分层设置的亲水平台、水边人行步道、沿岸绿化带、退坡护岸等组成了错落有致的立体景观空间;在岸线上安装了众多盏灯具,与堤岸结构、树木有机结合,灯光、树影、水波相映交辉,描绘了轻灵梦幻般的海河夜景。9月,海河开发六大节点工程之一的古文化街整修、改造工程率先完工。工程保留了原有道路线性肌理、原有建筑风貌和基本格局,并形成“彩绘拼装历史画卷”、“修旧如旧添新绿”和“天后宫重放异彩”新的三大看点,使古文化街的每栋建筑、每间房屋都融入了历史味、文化味、天津味。为将海河打造成世界名河创造了良好开端。
海河两岸开发体现了天津市政府“城市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通过改善环境推动城市发展。预计到2010年,海河区域综合开发总投资1050亿元,海河上游区域开发预期累计新增国内生产总值770亿元,平均每年拉动全市经济增长3个百分点。
目前,天津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治理海河行动,正在海河两岸的8个城区实施。
3、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
投资约24亿元,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18.82亿元。64.2公里明渠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新建34.14公里州河暗渠工程已全部完成;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示范段工程。
投资3.75亿元的农村饮用水解困工程已提前完工。该工程新打机井1096眼,更新机井1110眼,维修机井206眼, 更新机泵153台套,配电工程882处,山区新建小水窖10184个,山区输水铁管道137300米。使全市2624个村、265万人喝上了甜水。
截至2004年,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三年达到100%。
4、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
纪庄子污水处理厂28万吨扩建工程和新建45万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已进入调试生产;新建10万吨的北仓污水处理厂工程预计2005年底前建成。
以BOT方式建成的津南、大港、宝坻区城南、武清4个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塘沽新河、南排河、武清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当中。
截至9月底,我市已建成城市(镇)污水处理厂10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62.8万吨/日。“十五”以来,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到2005年上半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79%。
5、在工业水污染防治方面
近年来,我市对工业污染源实行分类管理,将日排废水量100吨或COD30公斤以上的排污单位(包括直排入海企业),作为重点水污染源,先后建立了水污染源季测、季报制度和重点水污染源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实施排污口规范化,加强对污染源排放的监督管理。截至2004年底,全市建立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档案882个,284个排污单位安装了污水流量计,53个单位安装了COD、pH在线监测装置;采用BOT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认的中标单位,完成 8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其中包括两大污水处理厂)。每年组织各区县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至少检查2次,结合“全国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90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清理工作,对1998年以来的11310个项目进行了清理;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坚持环保“一票否决”,仅2004年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11个。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决定》和《关于对小型化工企业污染实行综合治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以小型化工企业为重点的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
2002—2004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6、在污水资源化推进方面
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城市污水治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工作。日处理5万吨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成投产,供水面积24.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5.8万人;开发区3万吨中水厂已于2002年12月投产,供水面积33平方公里;大港石化炼油厂将原来废弃的污水处理装置改建为日处理量7000吨的污水回用工程,于2002年9月建成运行,投产后全厂污水回用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节约用水每年可创造770-930万元的经济效益,每年回收利用污水250-300万吨,减少COD排放122吨,氨氮排放27吨;天津港北疆污水处理厂,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专用回用池,用于港区防尘喷淋等用水,每年节水16万吨;大港发电厂在充分利用海水的同时,对全厂废水进行综合治理,设计规模150吨/小时的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建成运行,每年可节约淡水资源129.6万吨,年总计节约取水、排污费171.6万元。
“十五”以来,我市万元产值取水量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7、在近岸海域保护方面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各区县都制定了禁磷实施方案,组成了禁磷工作推动组,开展了禁磷专项检查,禁磷效果明显,城市污水磷含量减少了10-15%。“天津港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项目”于2003年建成,天津海域船舶溢油应急工程正在建设中。实施船舶含油污水“零排放行动”,对在港作业船舶实施铅封,对船舶压载水和残余油类物质实施上岸处理,铅封船只达200艘以上,回收残油近2万吨。累计投资3.5亿元,处理碱渣1600万立方米,建成一座占地33万平方米的山体公园,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
三、主要措施和体会
1、以创模为目标,推动流域区域规划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从根本上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我市提出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组织编制了以《海河流域天津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天津碧海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旨在改善天津市水环境质量的《天津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编制,是根据天津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工作“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以水系为重点,以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以引滦水源保护等九大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工程为主要手段,以水环境功能区质量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和改善为阶段目标,以全市1000万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为最终目标。《方案》中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落实了各项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突出了水环境质量辖区政府负责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方案》得以顺利实施,不仅保证了创模各项水环境指标的实现,而且全面推动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和《渤海天津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截至目前:列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4个项目,已建成15项,在建8项,完成和在建率为95.8%,完成投资约48.98亿元,约占计划投资总额63.65亿元的77%;列入国家《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72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项目,目前已经完成43项,在建18项,完成和在建率约为85%,完成投资约81.6亿元,约占计划投资总额123.9亿元的66%;
2、以工程项目为支持,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全面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保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我市规划建设了一批重大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使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落实到工程项目。投资24亿元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为天津人民的饮水安全提供保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3万吨/日的三大城市污水处理厂,为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打下良好基础;贯通城市水系的景观河道治理改造工程,为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系统,提高水环境质量创造了条件。各项直接针对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切实改善了水环境质量,而且提高了广大市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了城市综合竞争力。
3、以加大环保投入为前题,保障环境建设
水污染防治项目往往具有项目多、投资大、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的特点,因而缺乏对投资的吸引力,而仅靠政府投资财力远远不足。我市在实施碧水工程过程中,在政府不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同时,通过采取多元化投融资的方式,解决碧水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将碧水工程所需资金分别纳入国家、市、区(县)各级专项计划,争取国债支持和国外赠款,利用国内外贷款,吸收社会资金,鼓励BOT模式运作。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大沽排污河综合治理等工程就是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实施的项目。纪庄子污水处理厂28万吨扩建工程利用了第四批日元贷款。北仓污水处理厂利用了亚行贷款。南排河污水处理厂、营城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争取到了国债支持。津南环兴污水处理厂、大港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武清第一污水处理厂都是以BOT模式顺利建成。
近年来,我市环保投入占GDP比例逐年提高,2004年超过3%。
4、市场运营与政策保障相结合,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水平
我市在“六五、七五”期间,建成纪庄子、东郊两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66万吨/日。但由于运营机制不畅,很长一段时间,实际运营能力远低于设计能力。而高昂的运营费用也成为市财政的沉重包袱。天津市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也因此而一度停滞不前。面对这种情况,天津市政府做出实施改制的决定:一是两个污水处理厂脱离市政局的直接管理,与渤海化工集团联合成立“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二是运营资金由市财政拨款改为在自来水中收取“污水处理费”。改制之后,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渤海化工的重组,进入了上海、香港两地的证券市场,在国内率先开始了污水处理行业产业化运作的历程,经过几年发展,公司拥有了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技术储备,总股本133000万,总资产约为46.76亿人民币。与此同时,该公司通过子公司将污水处理业务拓展到天津市以外地区,积极抢占全国水务市场。在推进污水处理行业产业化运作的同时,我市实施了鼓励性价格政策,调整自来水价格,大幅度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目前,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中,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为:工商业用水1.00元,居民用水0.60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2.5~3倍。运营机制的转变和政策上的扶植,使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迅速成长壮大,运营状况保持良好,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2002年,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东郊污水处理厂通过了英国BSI权威认证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质量管理体系和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认证。三个体系同时认证,开创了全国同行业的先例。“创业环保”的成功,坚定了我市污水集中处理走市场化运作的信心。2002年,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共同投资组建了天津环科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城市污水及城市供水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公司成立后已在天津、山东等地区投资建设了津南、大港、宝坻、塘沽、博山等5个污水处理项目且运营正常,为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包括山东桓台地区在内有若干项目正在或即将开工,公司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市污水处理产业已形成创业环保、环科水务、泰达新水源等共同发展的市场化格局。
与此同时,我市还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产业,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可持续能力。
2002年我市编制了《天津市再生水回用规划》,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04年市政府批复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各项法规、规划的出台,为我市开展再生水利用奠定了基础。
2003年,建成了纪庄子再生水厂,生产规模为5万吨/日,其中2万吨采用CMF+臭氧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活杂用(公建与民宅冲厕用水、家庭杂用水、区内喷洒道路用水、园林绿化和景观水体的补充水);3万吨采用老三段工艺回用于工业冷却用水及工艺用水。2003年投资6000万元建设了开发区新水源一厂,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深度处理,用于景观和工业用水,生产能力为3万吨/天,采用连续微滤和反渗透串联工艺,其中连续微滤设计出水3万吨,反渗透设计出水1万吨。
2004年,我市400多万平方米住宅工程实现再生水入户。今后,凡城市再生水供水范围内,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寓或高层住宅、规划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都必须同步设计再生水冲厕系统。我市还将再生水用于洗车业,农业生产以及干旱地区的生态用水补充水源。
5、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在三年创模工作中,我市十分重视提高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相继完成了《天津市碧水工程研究》、《天津市水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研究课题;《天津市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实施了 GEF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天津子项目的专题研究。并在科研的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目标管理思想,在总结我市水环境管理工作经验,客观分析我市水环境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水环境系统管理的思路,相继建立了天津市水环境管理体系,天津市水污染防治体系和天津市水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规范了全市水环境管理行为,统一了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提高了水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这些科研和国际合作成果已经并将继续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有利和持续技术支持。
天津市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也体现了科学管理的成果。改造前,天津市的大部分城市河道互不相通,雨污河流。为保证改造后的河道水质,我市采取了多项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在科学调度补充景观用水的同时,充分考虑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体质量,形成了以海河干流为中轴,津河、卫津河、月牙河、外环河等为循环的网状水系。通过自流,泵站等形式的水体循环,形成海河、外环河、津河等城市河道的水体交换,提高了水体自净能力。同时,还利用人造景观的手段,如在津河王顶堤建设人工瀑布,既形成一处景点,又可作为景观河道的曝气装置,有效改善河道水质。目前,我市正在着手进行景观河道水质改善技术的研究和实践,以进一步改善景观河道水质,解决水资源。我市环保、水利、建委等有关部门还组织了联合保水机制,互相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并每月组织碧水工程调度例会,提高了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效率。
6、严格执法、加强重点污染区域、行业治理与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清理工作,对1998年以来的11310个项目进行了清理;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11个。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决定》和《关于对小型化工企业污染实行综合治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以小型化工企业为重点的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组织对7个重点污染区域的水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对5个责任区县提出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的意见。同时,环保系统对全市水污染源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分门别类对水污染源情况进行了整理,以北辰区西堤头为突破口查处一批违法企业。
7、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环境
我市在创模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以首先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落脚点。在碧水工程实施过程中,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景观河道保护工程、农业河流保护工程作为重点,立足于广大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实施环境保护细胞工程,深入开展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家庭、模范社区、优美乡镇、绿色学校等活动,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全社会的力量,搞好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
四、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整改措施
尽管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入海污染负荷明显减少,但由于城市污水处理率的限制,截污后河道没有自然径流,水质改善受到一定影响,入海河流水质仍然超标。特别是两大排污河污染严重。此外,上游流域如河北省、北京市的排污对天津市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的水质均有一定影响。海洋环境质量达标率逐年上升,但还没有达到功能区要求,需要进一步削减入海污染负荷。濒海新区的污水处理率仍然较低。《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中要求的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塘沽南排河污水处理厂、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和保税区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建成或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还不能满足濒海新区发展的需要。
对此,我市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提高市区河道的水体自净能力
对市区景观河道,除合理调度水资源、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河流调度系统,以海河干流为中轴,月牙河、津河、外环河等河道和湖泊相互构成10个循环系统,相互沟通,形成水体交换。同时,我们正在实施景观河道水质改善示范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2、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我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我市除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外,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107万吨/日,建成后将新增污染削减能力COD约7万吨/年以上,从而大幅度削减污染物入河量和入海量。同时,加快大沽排污河综合治理、再生水回用等工程建设,以改善入海河流和专用排污河水质,保护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3、加强滨海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滨海新区现有3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总规模15.5万吨/日。我市在规划建设滨海新区时非常重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滨海新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有8座,总规模达到98万吨/日,同时所有污水处理厂均规划建设配套的再生水回用工程。
4、注重落实“33211”重点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和老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改造
我们对列入《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未建成和未动工的污水处理厂以及老污水处理厂的脱磷脱氮及污泥处理工艺改造进行了逐一落实。
(1)东郊污水处理厂脱磷脱氮处理工艺技改方案已经制定
我市目前仅有东郊污水处理厂由于建设早,而没有脱磷脱氮处理工艺。该厂已完成改造工程方案的制定,拟采用具有脱磷脱氮功能的污泥减量化污水处理工艺。该工艺在满足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同时,可以减少剩余污泥产生量。计划2006年组织实施,2007年建成。
(2)北仓污水处理厂年底可通水
北仓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进入后期收尾阶段,厂内土建和设备安装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调试,厂外管网及泵站工程已基本完成,厂外供电工程正在加紧施工,预计年底可通水进行运行调试。
(3)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已申请验收
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吨/日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经监测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已申请环保验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4)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通水调试
保税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已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现已开始通水调试。预计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目前,保税区已明确由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督办,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确保年底前正常运行。
(5)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与中水回用工程同步建设
汉沽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工程已同步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配套管网21公里和两座泵站的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7013万元。预计2007年4月投入运行。
(6)塘沽南排河污水处理厂明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
塘沽南排河污水处理厂各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2006年上半年投入试运行。
五、下阶段工作任务和设想
1、努力推进重点污染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决定》和《关于对小型化工企业实行污染治理的通知》要求,2005年仍然要继续加大对7个重点地区,规模较小、污染较重小化工等企业的治理力度。加强对不同类型违法排污企业关闭、取缔、停产整顿落实情况的抽查督查;推动有关区县政府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加快重点污染区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确保2006年底完成重点污染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推动引滦、引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继续推动引滦、引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和监测,加大于桥水库库区、引滦沿线和引黄济津沿线巡查和监测频次,提高监测、巡查能力和水质分析能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威胁饮用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防止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3、开展地表水自净技术研究和推广,巩固全市水环境质量
大力开展水体自净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景观河道的自净能力,使城市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要做好城市景观水体的巡查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严格控制城市景观水体周边污染源,严查一切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国家考核的北运河屈家店、海河三岔口、柳林、水上公园东、西湖等5个断面,要确保稳定达标。同时,按照创模要求,全市所有地表水均纳入城考考核内容。因此,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水环境质量辖区政府负责制。
4、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按照《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和《天津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北仓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双林20万吨/日、汉沽营城、塘沽新河、南排污河污水处理厂、西青、东丽、静海、蓟县、大港油田地区等10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在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管网建设,改变我市部分地区管网建设不配套所造成的对周边河道的污染。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要进一步促进市场化机制的建设,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市场化、规范化,尽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要把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纳入重点污染源的管理范围,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2005年年底前必须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推动污水资源化工程建设,节约淡水资源
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工程建设,特别是纪庄子和东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发挥环境工程投资效益,节约淡水资源,缓解我市淡水资源短缺的局面。要严格按照节水型、环保型社会的要求,严格限制新建高耗水的项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6、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水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和循环经济发展。
参照天津市地表水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在重点行业企业或区域,确定污染源排放总量分配方法和允许排放总量,依据环境容量对污染源实施动态管理,核发排污许可证,控制总量排放,促进水环境功能区质量达标。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淘汰落后工艺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全市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水环境容量的要求,重点污染源企业必须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而且要在指定位置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区环保部门联网。自2006年起,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持证排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不能达标排放及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排污单位,一律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从2005年开始,凡是不能按计划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县,或者没有水环境容量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全市各区县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都要考虑环境容量和水资源的保证能力,推广和鼓励实施无污染、少污染的建设项目,替代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提高重污染行业的准入门槛,对没有水环境容量和没有排水出路的地方,禁止新上增加该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开展争创环境友好企业和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巩固创模成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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