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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湾供水绿化工程后续

时间:2005-09-07 09:08 评论:
三亚市长:应遵守合同
三亚9月6日电(实习记者张鹏毅)本报今天刊发的《三亚湾又建绿化供水工程?》一文,反映了三亚市水务局和三亚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争议,引起了三亚市政府的重视。今天,双方在三亚市政府的协调下举行调解会。
苏伊士环保集团(中国)执行董事、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郭士达强调了公司对三亚城市供水的特许经营权利,希望水务局能够停止绿化供水工程的建设。三亚市市长陆志远表示,各个部门都应该站到整个城市长远发展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各个方面都应该遵守合同。对于三亚湾绿化用水工程的问题,要遵守以下三条原则:第一,双方都要给出一段时间来协调处理;第二,双方应进行资源的整合,建议对已经建设的工程要在确认投资额以后进行合作。第三,双方再形成一个三亚湾供水的补充协议。三亚方表示,这个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
(作者:张鹏毅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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