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件实事暖民心
污水处理率提高11.3个百分点
在我省建设、环保、发改委3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4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38.1%,不但实现了预期目标,还超过责任目标0.1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了11.3个百分点。
根据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行情况的调度统计分析,2004年我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量达到17994万立方米,比2003年增加处理量7208万立方米,增长了67%;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11%(2003年实际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2%),比2003年增加了3.8个百分点。纳入考核目标的8座污水处理厂都按期建成投入试运行,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50.7万立方米/日,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了127.4万立方米/日。
与之相对应,城市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也达到了27.1%,比2003年增加了7.5个百分点。新增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9.8万立方米/日,其中湘潭湘钢集团增加8.7万立方米/日,岳阳中石化增加4.7万立方米/日,娄底涟钢集团增加6.4万立方米/日。
“治”出一个碧水三湘
近年来,由于大量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排向我省江河,治理迫在眉睫。为此,在去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为民办八件实事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作为第七件实事被提出,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8%更是作为一项硬性考核指标。
副省长骂“污”
在去年6月29日省政府召开的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郑茂清在会上反复追问参会的市州领导: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为什么上了?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为什么不能淘汰?国家明令禁止取缔关停的企业为什么取缔关停不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起来的污水处理厂为什么不能正常运转?上万吨的垃圾为什么长期堆放在湘江边?郑茂清当即要求,7月31日前,所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投入正常运行,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与此同时,省建设厅强调,我省各市要尽快建立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建立污水处理厂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开展设备运行状况检查、运行成本测算等工作,组织污水处理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污水处理行业员工素质。提高污水处理费
2004年6月1日,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2元/吨上涨到0.4元/吨。有力地推动和调动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满负荷运行的积极性和资金保障。为确保污水处理费的专款专用和及时拨付,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又联合下发了《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正规合法收费,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污水处理事业的稳步发展。
掐掉34条“污龙”
乘着实施八件实事这一东风,省环保局果断采取措施,对一些重点污染源连下“猛药”。
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局分两批对湘江流域水污染严重的34家企业和生产线下达了关停通知且全部关停到位,对全省26个企业的36个重点污染源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其中水污染治理项目18个;安排省级污染治理补助资金1200万元,对25个重点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有效监督工业企业的排污状况。
污水处理厂新增16座
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38.1%是远远不够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像长沙这样的省会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而其他市州的污水处理率也要超过50%。
据介绍,在今年我省将有11个市开征污水处理费,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筹划,拟将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提高到0.8元/吨。同时今年还将陆续开建和继续建设16座污水处理厂,争取在今年完成建设进度50%。
省建设厅厅长向世林:为民把好环保工程关
我省江河湖泊污染日益严重,而对城市污水处理率进行量化考核,能有效地遏制水污染进一步扩张,对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我省仅集中污水处理厂就竣工投产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7万吨/日,提高的幅度是比较大的,这也充分说明了在这方面,还有着巨大的潜力可挖,关键在于我们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和责任心来对待这项工作。
今年,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还将作为我省为民八件实事之一继续进行下去,除了新开工建设一些集中污水处理厂外,重点抓好已运行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费收缴和保证运转,提高处理能力,增加处理量,相信今年会做得更好一些。污水处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就算以后省政府不把该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内容,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为老百姓把好这道关。本报记者魏启扬
长沙水务“试水”特许经营
2004年12月27日,长沙市两个污水处理厂20年的特许经营权被转让给四川中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国祯环保节能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外来投资商,这也是长沙市第一批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
据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党委书记黄如瑾介绍,2003年7月,长沙市公用事业局与长沙市金融证券办、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监察局、长沙市城建投一起对四水厂、五水厂的股权、经营权、“一污”、“二污”的资产权、经营权的转让进行运作。由于公用事业设施的资产权(股权)和经营权的整体转让在全国尚无先例,为确保转让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顺利进行,长沙市公用事业局选择了招募基础上的协议转让方式作为运作程序。按照事前拟订的20个步骤,经过三轮筛选,最终上述两家外来公司从数十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分别赢得了金霞污水净化中心和第二污水净化中心的经营权。2004年10月顺利实现了两厂资产置换工作。
黄如瑾表示,这两个项目的成功转让,标志着长沙市公用事业局开始实现以资源换资本,以产权换资金,以市场存量换增量的目标,为构筑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市政公用行业奠定了基础。
两座污水处理厂转让资金为2.67亿元,溢价达到8795万元。从今年开始,长沙市又将陆续新建5座污水处理厂,需要30多亿的资金投入,政府可将这笔转让资金作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启动资金。
(三湘都市报 作者:魏启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