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人士普遍认为,2003年是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元年。
2004年岁末,则已经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遍地开花的一年。我们还可以预言,在2005年及以后,中国公共事业的“民营化”将会更普遍、更深化。
我们对公共事业太熟悉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用的水电、燃气供暖、生活垃圾处理、电话通讯、医院、公共交通、出租车等等都是。
我们对公共事业的情况早就不满了。公共事业过去全由政府包办,所有中国人“享受”到的公共服务,都是在政府垄断的模式下提供的。价钱是政府“一口价”,服务态度和质量好坏则全凭运气,突然断电、断水等等也只能认命。
这种令人不满的情况必须改变,的确这些情况在很多城市已经有了很大改观。
2004年,中国公共事业的改革进程中,出现了很多值得关注的现象。诸如:
中外水务资本高度关注的项目——成都第六水厂B厂正式竣工并开始试运营。这是中国第一个BOT水处理项目,所谓BOT,是指“建设、运营、移交”的项目融资形式。主持这一项目法国水务巨头威望迪环境集团在为期十八年的经营特许期结束后,要将水厂无偿移交给成都市政府。成都引进这个项目的背景是中国许多城市一直面临水务资金短缺、技术落后,供水紧张及废水处理难等困境。外国水务巨头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
特别令人关注的是,四川邛崃市政府让公司来“民营城市”,四川民企向中国电信的固话垄断地位发起挑战,都在中国创造了历史。
中国在新世纪面临诸多重大的挑战。其中一个就是城市化。中国城市化率要从现在的36%提高到70%以上,有近7亿的人口要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其资金需求量惊人,钱从哪来?
四川邛崃是一座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城市,但它也有着中国西部县城的大部分特征: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财政可支配收入一年只有1.2亿元左右。两年前,该市政府招标,渴望找到企业投资新城建设,结果瑞云集团接招——在邛崃城内出资建造一座新城,其回报则是政府给予他们这座城市公用事业50年的经营权,包括自来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的特许专营权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广告等。民营企业建造和经营城市,这在中国是第一例。
“民企造城”,或许可以成为一条打破政府垄断的通道。实践已经证明,由国家主导或完全投资的基础设施,像国有企业一样,会带上传统国有体制的许多弊端。而民营资本作为股东进入,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高效率的市场化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对提高项目本身的投资效率和运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要打破政府垄断投资导致投资效益低下的状况,必须改革现行的投资体制,让诸神归位。首先是尽量减少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参与,削弱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因为投资本来就是企业的事,政府不应做,也做不好的。即使是那些确实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对政府来说,这是很痛苦的,因此,需要政府转变观念。
2001年信息产业部决定在成都等13个城市启动“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市场试点”工作,这为民间资本向中国电信的固话垄断地位发起挑战提供了机会。创建于1998年的成都泰龙通信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泰龙公司)抓住了这个机会,该公司最初是的主营业务是为联通承建用户驻地网。信息产业部决定出台后,它很快获得了《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证》,于是向宽带用户驻地网和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发展,投资经营用户驻地网,它终于在2004年第一个斗胆向中国电信垄断的固话宫殿发起了冲击。
不过,2004年的公共事业诸多顽症频频发作,仍然是那么刺目。
涉嫌欺诈的北京新兴医院事件全国瞩目,积弊已久的出租车行业依然故我。
2004年7月酿成了44岁的武汉女出租车司机王梅自杀(未遂)。事后,王梅表达了许多出租车司机都有过的同样愤慨和不平:“我们出钱买车,公司却是‘合法车主’,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然而,这个空手套白狼的霸道“道理”至今在中国大多城市畅通无阻。许多地方的政府对出租车业的管制政策通常是准入歧视、总量控制和租价管制。但严格的经济理论证明,准入歧视造成的社会成本具有惊人的放大效应,它最终要迫使全社会为这种行政垄断的权力甚至是寻租的腐败付账。沉重的份钱压力,还为2004年公共事业制造了多起出租车司机过劳死的悲剧。
这些事件表明,公共事业“民营化”过程不会一帆风顺,尤其必须警惕的是“挂羊头买狗肉”行为,必须详察的是,全国热火朝天的公共事业改革,有多少是真正做到了让民间资本自由进入而不是由政府指定进入?
特别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是,“民营化”并不天然等于正确。
第一,“民营化”必须是历史正确。历史上已有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忽略,得有一个公平的处理。比如在出租车业推行公司化政策或者回收经营牌照,就必须要考虑到历史上出租车司机所付出的代价及做出的积累与实际贡献。目前很多城市出租车业的“市场化改革”遭到司机的抵抗和反对都与此“正确”有关。
第二,“民营化”应该在经济上是正确的。这一点具有普遍意义。换言之,一件事情(无论是公用事业或者其他)由政府来完成还是由市场来完成,必须仔细比较。科斯曾经提示过,我们必须在政府的成本和市场的成本之间审慎的衡量:一件事情,如果市场的成本高于政府的成本,哪怕市场的成本很小,也应该由政府来完成;反过来,如果市场的成本很高,但是政府的成本更高,那就应该由市场来完成。
从经济正确的角度出发,一切民营化都必须面对经济正确的考量。说的再抽象一点,在任何具体的行业里都存在着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
完全由政府来控制,这个给我们带来的苦头历史上我们已经尝过。但一个行政性垄断的行业即使引进了私人资本,依然没有解除它在经济上的不正确,因为它完全可能是某个民间资本与权力寻租者私下结成共谋的操纵格局。
此外,“民营化”的对象——“公用事业”为何物也是个问题。
“公用事业”一般具有两个基本要点,一为公共利益,二为自然垄断性。除非要求普遍服务,否则所谓公共利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哪样产品不具有公共利益?而普遍服务往往又成为自然垄断的理由。所以公用事业所真正指称的,一般都是传统上比较老牌的自然垄断性行业,比如供水、供暖、电力等等。
正如很多认真的经济学家如科斯、德姆塞茨、张五常等所指出的,所谓“自然垄断”其实并不自然。“市场竞争之后只剩下一家厂商”和“只允许存在一家厂商”有着天壤之别。经由政府指定的独家垄断厂商并不一定就是具有“自然垄断”力量的最优厂商。真正需要破除的是政府的行政垄断,越是老牌的自然垄断性行业,这个要求越迫切。
所以,“公用事业民营化”这样的口号只有在表达打破行政性垄断这个意义上才是真正激动人心的所在。因为这代表着为了公共利益变的更好而做的努力,努力通过对社会成本的考量而重新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划定界限。从边际上判断,打破公用事业所具有的垄断格局,当然需要“民营化”来引入市场力量,可是“民营化”却未必意味着打破垄断。“挂羊头可以卖狗肉”,如果不是把“合理的治理结构”做为出发点,“民营化”的公用事业依然可以非常的扭曲,正如我们在出租车业行业所观察到的那样。这是特别需要小心的地方。
(搜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