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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报告建议 改进我国水项目规划和建设

时间:2004-05-30 07:32 评论:
多年来,世界银行一直致力于帮助我国发展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为了提高贷款的有效性,世界银行针对近年来我国在项目建设中和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利用芬兰政府的捐款,设立了专项研究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和建筑法规及建设和施工控制标准的评估。其重点是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近日,世行在京组织专家对该课题研究报告草稿进行了研讨。
该研究课题针对近期和远期目标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应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水工业的法律和法规,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工业法制体系。要尽快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法》,内容包括:明确公用事业的定义;界定法律调整范围;明确建立特许经营制度,明确社会资本包括私营资本、外国资本的准入条件,以及建立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明确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机构、监管内容及监管手段等。要安排制定《城市排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督察条例》、《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要修订相关部门法规,如《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要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强化执法及执法监督力度。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缩短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周期。标准的统一直接关系到设备、材料的通用和替代,是提高国产化率的有效途径。中国的现行标准尽管数量很多,也比较配套完整,但是在总体上采用国际标准率还不高,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今后有关设备和材料标准以及工程的基础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应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另外,标准制订、修订的周期过长,特别是工程技术标准,致使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能及时纳入到标准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使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是两本最主要的关于城市给排水的设计规范,1997年进行了局部修订,估计2~3年后才能完成全面修订,时间跨度近20年。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需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正常发展,政府应当增加这项工作的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
3.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制定《招标技术文件编写指南》。在世行项目文件中,技术文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对中国项目技术文件的编写,世行一直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聘请国外的咨询公司提供技术援助,因而,编写的技术文件就随咨询公司的不同而不同。现有的范本中较多的是美国、加拿大、欧洲一些咨询公司所做的,格式多种多样,部分内容与中国的具体条件并不吻合,且与商务合同有时重复,个别还有矛盾。事实上,中国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水工业工程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技术标准基本配套完整,完全有可能结合中国的实际和条件,在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提出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因此建议世界银行组织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及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制定中国世行项目的《招标技术文件编写指南》,有了统一的编写格式和要求,也有利于世行和中国的审批机构审查技术文件,有利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正确地运用和掌握技术文件。
4.加强对国内投资人和业主的风险意识宣传教育,树立严格遵守合同的观念。世行项目的贷款除了要偿还本金外,多数还要支付利息,并且有还贷期限。目前国内的世行项目多数是以公有形式作为业主方,借贷还款的意识普遍不强,这一点必须予以纠正,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作好充分论证。另外,对价格风险问题也应有足够的认识。例如,前几年中国物价稳定,国际外汇市场也比较平稳,因此有的业主投标时选择欧洲国家的货物,却用美元报价,2003年欧元大幅上涨,蒙受了巨大损失;还有的业主使用固定价合同,在材料价格变化时就难以承受价格波动的风险,2003年中国钢材等货物价格上涨,造成了预算大幅度突破。
业主和承包人是合同的双方,执行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在尊重公平原则的同时还应该共担风险。在旧体制的影响下,中国的承包方往往认为完成了工程就必须取得利润,忽略了承担风险的一面,甚至要求业主弥补损失。中国正面临经济转型时期,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严格合同管理。章草
(中国建设报/中国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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