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颁布的《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开始实施。治污保洁工程是佛山市“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全面实施这一工程,将有效改善全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其中顺德区北部的垃圾处理项目和南部垃圾处理厂三期被列入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全面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大决策,按照我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方案编制小组,于去年11月开始了《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出了初稿,经征求各区、市府直属各有关部门意见后,不断修改和完善,几易其稿,于今年2月初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包括了流域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7个类别共20个工程项目,需投入资金约128亿元。实施方案中对环保、规划、公用事业等18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分解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各自的职责。实施治污保洁工程的出发点,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据了解,列入《佛山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顺德区北部新建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2.3亿元,资金将通过产业化方式筹集,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00吨/日。(顺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