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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公布2004年自主招生方案

时间:2004-02-27 08:43 评论: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全国28所高校之一,学校昨天公布了2004年自主招生方案。为体现支持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以及水利流域机构、重点单位、大型工程等合作发展成员单位的精神,学校将在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南、湖北、福建、四川、陕西等15个省(市)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招生总计划数4600人的5%以内。
自主招生的录取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且高中阶段符合以下6个条件之一的考生,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后,可取得自主录取资格,并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排序:按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厅级以上表彰,经有关部门推荐的;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奥赛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联赛省级二等奖以上或两个三等奖的;在科技创新、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获其他省级以上重大奖项的;学校认定的部分省(市)重点中学中,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
另外,对山东、天津、河南、湖北4省(市)第一志愿报考清华、北大未被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所在地重点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学校将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满足其专业志愿,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资助及减免第一学年学费。学校还将在江苏省录取以下两种优秀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省重点控制线80分的,录取后满足其专业志愿,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资助及减免第一学年学费;高考成绩超出本一线,且语文、数学、物理、外语中有一门达140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的应届考生,录取后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
详细情况及有关表格可点击河海大学网站(http://www.hhu.edu.cn)进入“招生就业”栏目查看并下载。
(河海大学党办 钱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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