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日讯(记者郄建荣)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今日结束的全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监察部门对于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环境污染企业集中反弹、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责任,要注意督促环保等执法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从严执法。
陈昌智表示,监察部门将继续与环保部门配合,认真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他特别强调,针对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纠正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扩大案源渠道,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及时查处。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搞地方保护主义,对已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姑息迁就、查处不严、以罚代处的;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疏于监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对领导干部抓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为非法经营包庇和说情的;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或干扰执法、干预办案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陈昌智强调,案件查处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涉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事实要查实到位;二是在处理直接责任人时,需要追究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时,要责任追究到位;三是对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到位。要注意选取一些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案说法,加强警示。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