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交通部、农业部共同编写的《2002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
《公报》显示,2002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一、二类海水比例占49.7%,比2001年提高8.3个百分点;四类、超四类海水占35.9%,比2001年下降10.5个百分点。
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一类海水标准评价,2002年影响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海域石油类、铅和化学需氧量超标,个别海域铜、汞镉超标。与2001年相比,无机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铅、铜、镉等污染指标的平均浓度和样品超标率均有所降低。
2002年6月29日至9月30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共发布13期11个沿海城市20个海水浴场的水质周报。监测结果表明:海水浴场水质为“优”的个次占50.8%,“良”占37.1%,“一般”占10.8%,“差”只占1.3%。影响海水浴场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每周水质均为“优”的浴场为秦皇岛平水桥浴场、日照海水浴场、北海银滩公园浴场、三亚亚龙湾浴场。
2002年,全国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普遍受到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上海、浙江近岸海域水质较差,山东、广西和海南水质较好。
《公报》还显示,2002年我国海洋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稚幼鱼索饵场仍受到一定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及活性磷酸盐,其中珠江口内伶仃水域及杭州湾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样品中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率达100%。部分渔业水域石油类及铜超标,超标范围与2001年大体相当。
在海洋鱼、虾、贝、藻类养殖区内,主要污染因子仍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及石油类,其中象山港、桂山湾、深圳湾、茂名水东港无机氮超标率达100%,汕尾近岸、深圳湾、胶州湾活性磷酸盐超标率达100%,部分养殖水域样品中的石油类严重超标。与2001年相比,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及石油类的超标范围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此外,《公报》还透露,2002年,我国共发生4起海上船舶重大污染事故,经采取溢油急措施,绝大部分溢油被回收或消除。发生63起海洋渔业污染损害事故,造成可测算经济损失23200.6万元。(新华社供中国水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