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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投资多元化 设施运营企业化

时间:2002-08-28 09:09 评论:
由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城市污水和垃圾治理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分别做了工作报告。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治理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治理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十五”计划确定的环保目标。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会上说,朱镕基总理在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明确要求,城市环保要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问题。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明确规定:到200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新增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万吨/日,这是确保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重要措施,也是必须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完成的重要任务。
解振华指出,长期以来,资金不足、效率不高是制约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要因素。为了确保“十五”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实现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大突破。一要实行投资多元化。城市政府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要继续加大财政投资的力度。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二要实行运营企业化。要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效率。三要实行处理设施国产化。合理确定设计技术规范,降低单位处理能力的投资,提高我国处理设施的竞争力,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四要实行废物和污水资源化。加强污水资源化是从根本上缓解水资源短缺、减轻水污染压力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分质供水、定额用水、差别计费、累进加价的原则,逐步完善供水和水价制度,促进城市节水和污水资源化的进程。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内在动力,带动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落实“十五”计划,各地一定要突破计划体制的束缚,广开资金渠道。过去几十年的实践表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由政府包办困难是很大的。一方面,设施能力的增加赶不上污水垃圾增长速度,另一方面,财政的包袱越来越重。尽管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仍要以财政投入为主,但不能把财政作为惟一的资金来源,应当通过BOT、股份制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经费可以通过收费来解决。设施建设、运行一定要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温家宝副总理在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强调,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事业,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路子,用新的思路去探索环保产业建设和运营的各种有效形式。最近,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各地应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开辟多元化投资渠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和发展投资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业务市场化的污水与垃圾处理产业。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和副部长仇保兴在讲话中就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大力推行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面推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等问题对各省市提出了要求和做出了工作部署。 (2002年8月28日摘自《中国环境报》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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