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海洋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措施:
加强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十五”期间,按照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完成市、县二级海洋功能区划,明确各海域的开发利用主导功能和功能次序。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并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突出加强对海洋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
提高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水平。加强港口和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规划港湾布局,合理安排港湾用地;开展浅海滩涂养殖容量调查,确定合理养殖规模,培育适合福建养殖的高优品种,科学引进国外优良品种,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继续实行伏季休渔,坚决打击电炸毒鱼,保护近海渔业资源。同时,加大20米等深线外海域开发力度,发展大型抗风浪网箱,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厦门海洋珍稀物种、长乐漳港海蚌、东山珊瑚礁、宁德大黄鱼和漳江口红树林5个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珍稀鱼类、红树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能力。有计划新建一批河口湿地、海洋生物等自然保护区。“十五”期间,新建平潭中华鲎、诏安沉州岛海龟等9个自然保护区,在闽江口、九龙江口、三都湾、泉州湾等建立沿海湿地保护区,采取有力措施,对湿地资源加以特殊保护;建设人工鱼礁和实施封岛栽培。到2005年,建设10个人工鱼礁,对20个岛屿实行封岛栽培;在罗源湾、宁德官井洋和闽江口等海域实施人工放流增殖,促进上述海域海洋生物种群数量和质量的明显改善。
加强海洋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强化海洋环境管理。重点加强主要江河流域水环境和沿海地区环境整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海岸、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减轻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建立生态养殖模式,减少海水养殖的自身污染。在福宁湾、三都湾、罗源湾、兴化湾、东山湾等近海重点增养殖区建设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区;重点加强厦门湾、泉州湾、湄洲湾等人口、工业较集聚的海湾的污染防治,解决因海堤公路、工业布局不当等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时预测(报)赤潮、溢油、病害等的动态变化,为防治海洋污染提供准确信息。(新华社供中国水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