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信息时报:让水资源费真正保护到水资源

时间:2010-01-28 08:53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练洪洋 评论: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饮我洗脚水”,有“恶搞者”将宋李之仪的《卜算子》最后一句改了,大雅立即成了大俗,倒也可乐。不过,如果今天“君住长江尾”,饮的恐怕就不止是“洗脚水”了。

  据广州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数据显示:虽经两年挂牌督办,2009年广州西部水源地三大水厂的水质仍与去年一样,处于不理想状态。以致媒体感叹:不知干净的西江水我们还能喝多少年?

  保护水源,政府其实一直很努力,但缘何效果不彰?市人大代表黄荣新说,目前五羊水泥厂已经在西江上游建厂,还有很多双转移企业正在准备进驻这一流域。不过,对上游过多的道德指责恐怕也难以理直气壮,你要喝水,人家要吃饭嘛!同一流域水源,下游有权利用,可上游占尽先机。资源如何分配,利益如何兼顾,一直在困扰着“同饮一江水”的人们。水资源争夺经常会引起地方性、区域性或国际间的冲突,专家预测,随着人口增长超出控制和经济发展导致的水资源浪费,未来20年内人类争夺水资源的竞赛将愈演愈烈。

  同宗、同族、同源,同一片蓝天下,水资源冲突外表化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靠行政命令,牺牲上游的利益来保障下游的利益,也是不大能靠得住的。利益之争,最终要坐到利益的谈判桌上,用利益化解纷争才是最可靠的。说直接一点,就是花钱买水质,下游向上游直接或者转移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弥补限制其发展污染企业而造成的损失,就像退耕还林政策,政府对农民进行补偿一样道理。

  在我们支付的自来水价格当中,就有一项费用叫水资源费。按照国家《水资源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这笔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但就没有明确的补偿水源保护地经济损失的文字表述。但是,由于费用分配、使用不科学,水资源保护费得不到落实,保护就无从谈起。

  日前,又有广东物价专家吹风,说今年广东各地水价“涨势难免”。据“专家”分析,水价上涨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于供水价格的两项构成成本——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又要涨了,但是我想问,日益增长的水资源费什么时候才能名符其实地用到保护水资源的刀口上?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水商圈工程案例推荐

白龙港污水厂污泥
建设地点:上海
北排庞各庄污泥堆肥
建设地点:北京
中科绿色电力垃圾污泥
建设地点:浙江-宁波
深圳市RRS城市污泥
建设地点:广东-深圳
北京肖家河污水处理
建设地点:北京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4000240005 传真:010-88480301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刘文义律师  京ICP备10040015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