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公告收购并特许经营西安项目交易

时间:2008-03-19 08:33 上海证券报 评论:

创业环保:公布收购并特许经营西安项目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西安市两座污水处理厂(西安市污水处理厂及西安市北石桥净化中心)项目(简称:西安项目)后,于2008年1月21日成立全资子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旨在收购并特许经营西安项目,西安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 
 
   2008年3月18日,项目公司与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下称:建投总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与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下称:西安管委会)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与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职工安置协议》。建投总公司同意以人民币643000000元的价格将西安项目转让给项目公司,转让价格将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结算;于特许期间,西安管委会授予项目公司专有权利,以受让、经营及管理西安项目,并于特许期间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于移交日期(即特许期间届满后的第二日或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协议的其它日期),项目公司须将西安项目(其可正常营运)及土地使用权以零代价移交予西安市人民政府或其它指定机关;污水处理服务协议须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期同日生效,并于特许期间有效,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是由西安市污水处理厂、西安市北石桥净化中心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污水服务费为单位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0.8元,会参照电力等及其它相关成本而于2011年1月1日首次作出调整,而其后则每两个年度作出调整一次;项目公司须与所有雇员签署集体劳动合约及个人劳动合约。

中国水网声明:此文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请谨慎投资。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