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中国政府宣布稳定供气供水价格

时间:2008-01-14 14:12 中金公司 黄文龙 评论:

事件:
  中国政府1月9日宣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据称,汽油、天然气和电力价格近期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和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不得提高。
  评论:
  对我们覆盖的燃气和水务公司而言,此举对我们之前做出的盈利预测影响有限。
  我们在此前的盈利预测中曾预计,原水股份(600649.CH)、新奥燃气(2688.HK)和郑州燃气(3928.HK)2008年单位销售价格将出现上涨(表1)。若假设08年单位售价维持不变,这三家公司的净利润将分别减少0.4%、2.82%和7.66%。
  对于北京控股(392.HK)和港华燃气(1083.HK),我们之前的预期为08年单位售价保持不变。因此,上述消息对两家公司目前的盈利预测不会产生影响。
  从上面的数据来看,政府控制物价对上述公司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即使物价控制举措在全年都得以实施,其影响也非常小。
  我们不会立即调整盈利预测。
  价格禁止调整,但这并非意味着上市公司利润肯定会有所减少。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将竭尽所能获得政府补贴,或采取某些措施来弥补损失。而且,我们认为,物价控制政策是暂时的。一旦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政府将转而采取灵活的政策。我们相信,此举不会对我们覆盖公司的经营和未来战略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我们不会立即调整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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