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原水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原水股份、股票代码:600649,以下简称"原水股份")的限售流通股123万股(占原水股份总股份的0.065%)于2007年4月16日获得上市流通资格.为锁定投资收益,从有利于公司经营需要考虑,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把质押在招商银行的原水股份的股票解封后出售的议案。
截止2007年12月26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所持有的股票123万股,占原水股份总股份的0.065%。经过初步测算,公司出售原水股份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为2012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同时刊登了《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07年度公司将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