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通知,因黑龙集团与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继续冻结黑龙集团所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07年11月28日起至2008年5月27日止)。
(600187)“S*ST黑龙”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代为收购3个水务资产,国中水务承诺以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方式豁免因上述委托收购产生的债务17500万元。
(600187)“S*ST黑龙”公布董事会决议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下称:黑龙集团)与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提出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国中水务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豁免公司欠国中水务的部分债务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国中水务豁免公司由于委托收购3个水务资产股权所欠的收购款项17500万元,由于流通股比例为29.79%,流通股股东共获得5213万元的净资产,每股流通股获得0.5346元。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度中期报告显示每股净资产为0.33元,以获得的净资产值计算,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付16.2倍的现有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5213万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以控股权转移过户为前提条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外,黑龙集团和国中水务对股份的禁售或限售还作出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下午2:00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2月26日-28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87”;投票简称为“黑龙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2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至27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00、13:3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