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8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3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四、通过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下正街水厂继续停产对水源进行改造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调整牛行水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和将下正街水厂技改工程募集资金改投到牛行水厂一期工程使用的议案。
八、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12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