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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时间:2006-12-22 10:21 证券时报 评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在保持公司总股本28,533万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97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5股的对价。
  (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5日
  (三) 复牌日:2006 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 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钱江水利”,股票代码“600283”保持不变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下午2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6日至2006年12月8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存量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为:在保持公司总股本28,533万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97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5股的对价。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股权转让相关方的承诺
  鉴于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水利部综管中心、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之间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完成,股权受让方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出如下安排:
  (1)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实施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均不会通过交易所减持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其他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两家持股超过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公司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李国祥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减持股票或者转让。
  (三)对价执行情况表
  股改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2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五、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2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钱江水利”,股票代码“600283”保持不变。
  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得股票对价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制引》中的零碎股的处理方法处理。
  七、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股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如下表所示:
  注: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九、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0013
  联系人:吴天石、沈建中、贾庆洲
  联系电话:0571-87974399
  传真:0571-87974400
  2、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证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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