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董事安品东先生、王占英先生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长马白玉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高宝明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翔飞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马白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启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银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会计差异是由于中国会计制度和香港会计准则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末价值的确认方式不同和对少数股东权益重分类造成.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7,645.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18,367.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378.9万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07元。本报告期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约34.9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老系统从2月份开始停水改造,新建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尚未开始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上半年公司整体财务费用的增加。
报告期内,本公司天津地区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来源于东郊污水处理厂和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两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7,073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处理量11,508.3万立方米下降了约38.5%,主要原因为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老系统从2月份开始停水改造。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与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委托协议》,共获得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人民币13,651.6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所属小河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344.5万立方米,共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人民币1,129.4万元。
本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业务的收入,根据2001年9月24日排水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获得。报告期内三个在建工程实际完成工作量人民币18,038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公司共获得收入人民币9,228万元。截至目前,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区调试工作基本完成,出水水质已经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出水标准,且经天津市环保局验收合格。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区正在进行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预计安装调试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开始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北仓污水处理厂工程按计划实施,预计2005年年底正式投入运营,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老厂改造工程预计于年底开始通水调试。
本公司对排水公司的应收帐款在7月份已经收回9,733.75万元,剩余部分本公司正在与排水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解决。目前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帐龄绝大部分都在1年以内。
根据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将于2005年9月1日执行的《天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91号政府令],本公司将于2005年9月1日起,向天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直接授予本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申请结果本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4年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16,539.2万元,2005年8月11日,回售申报期后,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回售额为人民币82,390.2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149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5,085.0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7,740.4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三个在建工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6月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白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启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银杏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马白玉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30日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