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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自来水公司解释“垄断”

时间:2002-01-30 05:45 评论:
大足县一家水电安装公司报纸投诉:他准备到旧城改造区的数十栋商品房去揽水管安装业务,县自来水公司却“近水楼台先得月”:指定自来水公司负责安装。
记者1月28日赶往现场调查。与这家水电安装公司已经签订了自来水水管安装合同的大足广宇物业有限公司,向记者提供同样的投诉内容。
据杨介绍,公司于2000年3月到大足三级街29片区进行旧城改造,一共修建四栋高楼。与他们签订合同的某安装公司正准备进场安装时,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士就出面打招呼:自来水公司才有供应材料和安装水管的权力。
杨称,如果不选择自来水公司安装,要么,“搭水费”将高得出奇;要么,对方就会以水管不合格而不供水。
据了解,大足旧城改造的29个片区有50栋左右的楼房,其中有绝大部分楼房的水管安装业务都被自来水公司承包。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开发商对此表示不满,但都敢怒不敢言。因为一家开发商执意较劲的结果是,自己安装的水管至今也因为有“质量问题”而“不合格”。
28日,大足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谭宗全,向记者坦言“承包绝大部分安装业务”的事实。
谭称,自来水公司的行为不是搞垄断。之所以“少让”开发商自己请人安装,是担心开发商偷工减料一走了之后住户受苦,而自来水公司却可以保证质量。
记者问:“自来水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条例规定?”谭回答:“城乡有差别,县城的自来水公司人手多,愿意多为老百姓办实事。”(《重庆晚报》记者 刘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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