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结束的山东省淄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了淄博市政府面向国内投资商非公开发行30亿元治污减排专项市政建设债券的议案。这次发行的30亿元债券用于治污减排,将极大地缓解淄博市治污减排投入和资金不足的压力。
治污减排,投入是关键。近年来,淄博市一直都在强力推行治污减排,把环保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对待,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同其他城市一样,尽管淄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治污减排资金的压力仍然较大。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透露,拟发行用于治污、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的地方企业债券或市政(项目)债券,并选择部分城市先行试点,以走出一条以市场化手段融资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的新路。山东省发改委在对淄博、潍坊、烟台、济南4市专题调研基础上,提出将淄博、潍坊作为发行治污减排专项市政建设债券试点。8月,省发改委确定将淄博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据悉,此次发行的债券由淄博市政府授权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统发统还的发债主体,面向国内投资机构非公开发行。国家发改委在对淄博市上报的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还款能力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原则同意淄博市拟发行的治污减排专项市政建设债券规模为30亿元,发行期限10年,利息5%左右。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上,治污减排专项市政建设债券将全部用于淄博市治污减排项目建设。
为确保如期偿还该项资金,淄博拟设立偿债基金,并将偿债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归还债券本息,资金来源为区县和市级预算内资金、用于治污减排的专项支出、污水处理厂等转让收益、污水处理费提价新增收入、中水回用收益、实行阶梯水价所得收益以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土地增值收益、资产运营收益等。鉴于治污减排项目的特殊性,偿债基金以预算资金为主,其他资金作为补充。淄博市发改委、财政部门将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合同,规避财政风险。
目前,上报治污减排项目的报告和批复已经完成。发行主体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增资、财务审计、资信评级等工作已全面完成。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的债券发行方案,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市政府将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并争取年底前融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