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将试行有偿使用太湖流域排污权

时间:2007-11-19 15:54 中新常州网 评论:

  11月19日电:为促进“十一五”期间太湖流域污染减排工作,我省确定从2008年起,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通过引入环境价格体系,变以往无偿使用排污权为掏钱购买。包括常州在内的太湖流域市、县受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成为试点对象。

  根据这一计划,到2009年,江苏省将再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建成太湖流域的市级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从2010年起,初步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

  目前,江苏省已核定了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为5.2元,造纸企业为1.8元,酿造企业为2.3元,其他企业为4.5元,该“价格”已高出治理成本近一倍。据悉,征收上来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将主要用于污染减排工程、污染监控设施、排污权交易市场等建设。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sam@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