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获悉,《石嘴山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了联合专家组的审查。这意味着石嘴山市将增加4处水源地保护区,今后在水源保护区内将禁止进行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对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威胁水环境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整治或关闭。
为了保证现有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避免地下水超量开采、水量衰减、水质恶化,避免周围环境对地下水源造成的污染,保障全市人民的安全饮水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2004年4月,石嘴山市第二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并进行了公告;2006年石嘴山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石嘴山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要求新增水源保护区,并经过了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初审。
10月24日,由宁夏水利厅、宁夏环保局、宁夏地矿局组成的联合专家组经过审查通过了《方案》,新增了第一水源地(北武当沟水源地)、第三水源地、第四水源地(红果子水源地)和第五水源地(柳条沟水源地)。随后,这些水源地保护区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石嘴山市5个水源地将全部建立自治区级保护区,为保障石嘴山市城市饮水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 陈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