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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县:使用下水道 水费估增四成

时间:2007-10-03 07:35 台湾《中华日报》 评论:
 台南县污水下水道工程接管率才刚打破鸭蛋,县府应营建署的要求,提出“台南县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自治条例”,将来接管后的乡镇将随水费开征使用费,此案2日在县务会议讨论后通过,将送县议会审议,下水道使用费开征,预估每月水费增加四成,民众负担加重,预料议会通过的机会不高。  台南县污水下水道工程,上个月柳营乡才开始执行用户接管,接管率终于打破鸭蛋,柳营乡明年底可望完成全乡2600户的用户接管,官田乡预定在2009年完成用户接管,归仁乡等三乡镇,则将陆续进行BOT招商作业。  县府水利局长彭绍博指出,“内政部”营建署要求执行污水下水道工程的各县市,必须依下水道法相关规定制定使用费征收自治条例,县府只好依规定拟定该条例,在县务会议讨论通通过,必须再送县议会审查,并报请“内政部”核定。  “水利局”下水道课长王峻明表示,台南县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征收自治条例,主要是提出征收办法,并将下水道用户分为一般用户及事业用户,一般用户的使用费是以平均单位水量使用费乘上使用量;至于平均单位水量使用费是以年总营运成本除年平均总处理水量,平均单位水量使用费由县府依这项公式计算后,报经县议会备查后公告;事业用户则按一般用户的使用费二倍计收。  他指出,目前台湾地区各县市仅有台北、高雄两县市开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台北市污水下水道工程执行已30多年,在1996年才开征使用费;高雄市下水道工程的接管率则已近40%,高雄市在去年才开征使用费,北高两市使用费均随水费开征,每度5元,台南县开征费用每度不会超过5元,如果这项自治条例报经议会通过,并送“内政部”核定,执行污水下水道接管的乡镇用户,每月水费可能比目前增加约四成以上。(记者陈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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