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项目产权交易所遭遇尴尬

时间:2007-08-13 09:11 中国证券报 评论:

  ■ 特别报道

  □特约撰稿 张燕燕

  “汉中自来水”流到西部

  8月10日17点,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100%产权转让项目,结束了在西部产权交易所为期27天的挂牌出售。

  该公司是汉中市当地较大的自来水厂管网企业之一,属中型城市供水企业,最大日供水能力11万吨,管网总长度234.29公里,供水面积29平方公里。

  7月14日开始,这一项目开始挂牌西部产权交易所,寻找“婆家”。值得关注的是,这家估值超过1亿元的公司,开出的挂牌价只有7736.45万元。

  据汉中四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及汉台区财政局核准,截至2006年12月31日,汉中市兴元自来水公司资产总额为12766.32万元(其中土地为2439.35万元),净资产为10175.82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折价关键原因是,除了此次出让不包括土地外,该公司最近两个年度尽管主营业收入都近2000万元,但均告亏损。2005年亏损了近200万,2006年亏损扩大到近600万元。

  对于要找的“婆家” ,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也是此次出让方---汉中市汉台区建设局开出了相对苛刻的条件。

  包括从事城市供水或水资源开发利用三年以上,并已取得国内某一城市有效的供水特许经营权的境内外企业,最近一个财务年度末的净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必须承诺无条件接收安置汉中市兴元自来水公司全体职工等。

  还有一个额外的要求是,必须在两年内建成日供水能力不低于10万m3的地表水源水厂。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已转让的全部产权。

  公用股权转让进高潮

  “已经有一家企业表达意向,”对这一挂牌项目,8月9日,西部产权交易所负责该项目的毕先生介绍,“已提交意向的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它已在我国其他城市拥有供水特许经营权等,完全符合受让方条件。”

  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3年前,汉中市相关部门等就已与该外企接触。随后3年中,双方展开了频繁的互相考察,在基本确定合作意向后,才选择到西部产权交易所“走一遭”。

  “在我们这里挂牌交易,将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意向受让方,”毕先生介绍,“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国有产权转让原则上应该进场交易。”

  目前,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正在转让的市政公用企业,不止这一个,但这一个前景最可预期。

  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另外两个项目,一个是2005年就开始挂牌出让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另外一个是2004年另一家自来水厂的股权出让项目。该自来水厂项目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自来水公司股权出让,出让55%股权,分别按40%和15%转让给两个不相关联的企业。该公司是承担杨凌15万人口生产、生活用水的企业。

  然而,这两个项目,已挂牌2-3年,迄今没有企业前来摘牌。

  三个项目只不过是全国市政公用企业产权转让大浪潮中的一个缩影。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04年以来,以江苏等地为代表,全国发生数百起市政公用企业产权转让。

  自来水厂场内难定价

  “90%的项目都不会进入产权交易所”,尽管市政公用企业产权转让层出不穷,产权交易所业内人士却向记者诉苦。

  根据国家规定,国有产权交易原则上要进场,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以及体现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但由于挂牌时间太短,城市公用项目本身的特殊性等种种原因,削弱了产权交易所“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的功能。

  西部产权交易所毕先生介绍,一般,在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一个周期只有20个工作日,因为市政公用企业项目动辄需要2-3年的双方不断的考察商谈,时间根本不够。

  此外,市政公用企业作为传统行业,涉及职工安置、产权划分、土地归属、价格确定等复杂因素,不是一纸挂牌公告所能说清的,一旦存在分歧,往往也不是产权交易所能协商解决的。

  事实上,前述西部产权交易所两个尚未摘牌的项目,一度曾经有澳大利亚公用基金前来洽商,但终因土地问题迟迟无法解决而最终放弃。

  相对而言,所在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直接出面与意向方商谈,更直接,效率更高。

  “市政公用项目完全没必要进场交易,”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他认为,城市公用事业并非由市场定价,由于其自然的垄断性,以及与百姓的密切关系,往往政府定价,导致产权转让价格只能由政府确定。譬如,一个城市供应自来水的成本价是1元/吨,但这个城市自来水定价只有0.9元/吨,在此情况下,自来水厂就是白送给受让方,受让方可能也不要。

  挂牌时间太短,城市公用项目职工安置、产权划分、土地归属、价格确定等复杂因素,不是一纸挂牌公告所能说清的。

  相对而言,所在政府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直接出面与意向方商谈,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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