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电:据名城网讯,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苏州工业园区的自来水将从2月1日开始上调,居民用水、工业和商业用水、基建用水以及特种行业用水将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目前,苏州市区自来水价已经进行调整,居民用水调整到2.70元/吨,工业和商业服务用水调整到3.00元/吨,建筑(基建)用水调整到3.30元/吨,增设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4.00元/吨(如桑拿、洗车、高档洗浴、足浴、啤酒、饮料、纯净水生产等)。
此次苏州工业园区调整的水价并未与市区水价完全接轨,其中园区的居民生活用水,由现在的2.0元/吨调至2.60元/吨,比市区居民用水低0.10元/吨;工业和商业服务用水,由2.3元/吨调至2.70元/吨,比市区低0.30元/吨;基建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均与市区一致,分别为3.3/吨和4.00元/吨,比以前的2.6元/吨和2.8元/吨分别上浮了0.5元/吨和1.2元/吨。特种行业的界定与市区的规定不同,其中去除了啤酒、饮料、纯净水生产,这些企业仍然享受工业用水的价格。另外,上述水价中包含了公司为政府代征代缴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合计1.28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1.15元/吨、水资源费0.06元/吨和新增的南水北调基金0.07元/吨)。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今后用户的用水发票中“基本水价”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公司代征代缴,采用普通发票。目前,该价格调整从2007年2月1日开始实施,从2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仍执行现行价格,第二次的抄表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