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金昌城市自来水价格全面上调。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水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87元调整至1.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每立方米0.87元调整至2元;工业企业用水由每立方米1.07元调整至2.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每立方米1.17元调整至3元;特种行业用水由每立方米1.67元调整至8元。同时,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1元调整为0.3元,非居民由0.2元调整为0.4元。
金昌市是全国108个重点缺水城市和13个资源型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趋紧张。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城市节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现行城市自来水价格势在必行。记者 赵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