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牙时不关水龙头;洗手涂肥皂时不关水龙头;公共浴室洗完澡后人走了不关水龙头……像这种浪费水的现象,市民从本月20日起就要受到更多约束。昨(26)日,记者获悉,为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提高用水效率,从本月20日起,我市各类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管理、计量收费和超定额加价制度。
据了解,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从本月20日起施行《绵阳市水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规划区域内的各类供水价格行为,包括:农业灌溉用水、人口饮水、农林和养殖场用水、其它单位利用水利工程供水以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济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再生水等。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可根据条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三级:1:1.5:2。具体计算方法为: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平均人口×每人每月用水定额标准(计划平均消费量),它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三级水量基数分别根据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最多按双倍价格计算水费。
目前,三个级别的水价和水价基数,按照用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在内的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分类计价。
《办法》规定: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推行计量供水、按方收费管理制度,实行终端水价和最高限价。按照“用水交钱,不用水不交钱,多用水多交钱”的原则,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政主管部门制定每立方米水价标准和最高限价。暂无计量设施、仪器的,按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终端水价。
建立完善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体系也是本《办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农业灌溉供水中将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农民用水协会,让农民直接参与农业供水和用水管理,形成由政府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好水的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