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负责成都污水处理厂管道建设、运营的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原本向城镇居民收取0.65元的污水处理费用,将增至0.8元,即居民用水每吨将增加0.15元,时间在今年底执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成都市早在2005年5月就召开了听证会,通过了向城镇居民征收每吨0.8元的污水处理费用,但实际只收取了0.65元。为了维护成都污水处理厂的运转,市财政每年要补贴一个亿,成都市还确定在江安河、双流航空港、新都三河场、龙泉西河场新建污水处理厂,需要大量的资金。
据悉,兴蓉投资公司已向省物价部门提出申请,拟将成都城镇污水处理费恢复为每吨0.8元,预计年底将在成都城镇居民中实施。届时,居民用水将从原每吨2元上涨为2.15元。(记者张元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