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福建: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实行累进加价

时间:2006-05-15 09:25 海峡都市报 评论:

  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季节性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通知》要求,城市要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户的范围根据各地情况自行确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严格实行累进加价制度。(记者 林银来)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电话:010-52719750 传真:010-52719751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