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时间:2006-02-06 09:04 评论:
北京产权交易所重点项目
■延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S0501019
该污水处理厂近期(注:2005年)设计的日处理能力为2.5万m3/日,远期(至2010年)达到5万m3/日,厂内配套四条日处理1.25万m3/日的奥佰尔氧化沟(Orbar Ditch)。其中两条已完整配套了生产设备,形成了日处理2.5万m3的能力。其它的二条氧化沟厂内土建工程亦已完工。根据集水管网收集能力,结合工厂生产,技术管理现状,并考虑经济性,工厂投入了一条氧化沟试运行。据统计2000年1~7月共处理了285.84万m3污水,日均为1.36万m3,已达到并超过设计水平。
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系统,集水管网已完成延河、南川河,杜甫河及百米大道段主干管26.3公里,支干管9.8公里。管网输送设计能力为5万m3/日,中途泵站提升能力为3.7万m3/日。现在每天实际收集量在1.3~1.5万m3/日之间。管网系统正在进行二期工程,预计到2005年可达到日收集2.5~3.0万m3的近期目标。
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拟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特许经营授权后,作为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特许期限(本项目经延安市政府批准为25年)内,拥有、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及经营附加产品(中水及污水肥料),回收投资亦取得合理利润,特许期满后,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政府。
本次改制实施特许经营,拟采取实物转让方式,即将污水厂厂区之内的建筑、设备、存货、土地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在25年的经营期内拥有部分产权和部分使用权。污水厂的后续建设投资(3、4号氧化间设备)约400万元,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特许经营范围之内,由城市管理局单独成立机构负责管网的管理和维护。
联系人: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三部 谢女士
联系电话:010-82358800-85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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