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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进进出出 民资热情涌入:上海“活”水猜想

时间:2004-08-30 09:23 评论:
最近,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退出上海水务市场,引起了诸多猜测:它为什么来又为什么去?公用事业放开经营前景诱人,凭借其巨大的用户市场、稳定的回报率以及产业链整合的可能,国际水务巨头接二连三来到中国探水寻宝。如今它们又退出了,与此同时,民间资本纷纷抢入“水池”。这一切,是否与政策导向有点什么关系?
洋资试水
话说从头。作为世界三大水务巨头之一,英国泰晤士水务于1989年进入中国,1996年,以BOT模式、投资7300万美元取得了上海市北自来水公司下属大场水厂项目为期20年的经营权。2000年,泰晤士水务收购原英国宝维士公司该项目50%的股份,使大场项目变成独资公司,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由外商独资经营的水厂(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02年,自来水浦东公司将50%的股权以较高的价格水平转让给威望迪公司,又开创了合资模式的先河。同年,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采用投资人社会招商方式成立了项目公司,其中民间资本占85%,成为BOT模式的典范。
上海的一池清水,是逐步“活”起来的。2000年5月,成立了上海市水务局,统筹负责供排水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上形成了全覆盖、城乡一体化的大水务格局。
供水和排水是整个水资源循环中举足轻重的两个环节。目前,上海市中心城区的供水由自来水市南公司、市北公司、闵行公司和浦东威立雅公司所属各水厂负责,供水范围包括市中心各区,闵行、宝山、浦东新区的大部分城市化地区以及嘉定的部分地区。市郊区县为二级供水网络,即由区县自来水公司和乡镇水厂负责供水,供水管网基本上以乡镇为单位成独立系统。在排水方面,由上海市城市排水公司负责排水行业的收费、调度管理与考核,排水市南公司、市北公司、市中公司负责上海南、北区域以及中部地区的运营,由上海市水环境建设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管理。
水务系统统筹管理的实现,解决了城市与农村、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供水与排水分割管理所带来的“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弊端,保证了区域水资源循环链条的各个环节协调运转,通过综合治理、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达到了水系统平衡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城市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健康发展打好了基础。
然而,上海引资改制的尝试也并非一帆风顺。以“泰晤士”为例,这家公司通过上海联交所的市场平台,以6.16亿元向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了上海泰晤士大场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上海水务市场抽身而退,不禁让我们看到了改制过程中的一丝隐忧。解释英国泰晤士水务公司退出的理由众说纷纭,诸如中方引资心切而盲目承诺回报率,供排水管网的不完全放开造成产业链割裂,水务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体系致使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国内水务市场没有好的项目导致外资投资失败等等。
从种种猜测中,我们可以发现,水务体制的深入改革势在必行,但究竟如何深入改革,路径还没有确定,可能还存在争论。
“活”水之路以史为鉴,猜测未来道路前,不妨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海市水务体制的历史沿革吧。
上海城市水务体制的转变决非一日之功。以供水体制为例,作为供水行业的骨干,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的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9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转化机制、减少亏损、改善服务”的方针指导下,于当年4月将公司下属的10家自来水厂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竞价上网,初步实现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随后又将浦西的4家管线养护单位实施管养分开,并在表具管理与抄表之间实行管抄分离。自此,在原自来水公司的各基层单位推行了“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管理办法。通过改革,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开始转变,企业机制有所激活,治水成本大幅下降。第二阶段始于1999年11月,市政府提出了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走向市场的新要求,上海市的自来水企业开始在三个方面寻求突破。第一是裂变重组,撤销了中心区域原来独家垄断经营的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相继成立了闵行、浦东、市南、市北4家区域性自来水公司,并全部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形成了适度竞争的格局,激活了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是减员增效,面对自来水行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窘境,各公司通过科学设置岗位、优化人员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劳动生产率从1998年的每万吨水需16人提高到2001年的每万吨水8人;第三是主副剥离,一方面使主业成本清晰、冗员减少、竞争力增强,另一方面副业通过改组、兼并、转让等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走向市场,职工走向社会。
上海市排水行业管理体制的演变,也可以明确地分为三个阶段。概括地说,1996年以前,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的人、财、物及工程建设权均属市里;1996年至2000年,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的人、财、物权属区里,工程建设权属市里;2000年以后,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的人、财、物权属区里,工程建设权属市里,但投资主体趋向于多元化。
综观供排水两个环节,可以发现迄今为止上海市水务体制改革的历史脉络是非常清晰的:水务管理由分散走向统筹,经营主体由政府走向企业,公司运营由垄断走向竞争,市场投融资渠道由封闭走向开放。在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确实解决了许多旧体制带来的疑难问题。但是,水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准公益化特殊产品,要实现完全的市场化难度非常之大,因此与水相关的企业要与生产性企业进行区分对待。特别是在如今对各行各业市场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上海市水务体制的改革又走到了是否市场化、如何市场化的十字路口。
各国经验
荷兰水管理体制和机构的有效闻名于世。荷兰的水务局以一种独特的组织管理形式与三级政府平行存在、自成一体,作为专业性的管理组织,直接代表民众、业主和地主的利益,对管辖区内的水进行管理。到2003年,荷兰共有水务局48个,主要负责地方与区域性的防洪、地表水水量和水质的管理,但并不负责居民的饮水供应(这部分由自来水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也不负责管理地下水(由省级政府负责)。荷兰的水务局分为管委会、行政管理和水务局行政长官三级管理体系,是民主选举的管理机构,由对水务局事务感兴趣的各方代表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同时,在水务局的基础上,还设立了水务局协会,其作用就是代表48个水务局和职员工会向议会、中央政府和其他组织反映情况,参与制定与水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咨询顾问工作,并与国外的一些公共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对国际政策施加影响。荷兰水务局的财政收入来自于对企业和个人所征收的水务费和污染税,其收入可涵盖水务局各项工作总费用的95%,剩余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财政收入的73%被用于运行管理,27%用于兴建基础设施。
德国的水管理机构对不同层次的涉水活动采取许可制度,无论是工业取用水、凿井开采地下水、或者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的建设,都要先向当地政府申请许可,根据规模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上报上一级水管理机构。然后,各级水管理机构会委托咨询机构提出咨询意见,并通过“听证制度”听取第三方的意见,包括自然保护组织、公众行动委员会等公众团体和利益相关者。这样既保证了项目的合理性,又可以最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各阶层对水资源的关注。在许可申请批准之后,项目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在水服务私有化方面,英国的经验是比较典型的。英国政府于1989年确定的水行业机构主要有4个部分:环境、运输和区域部负责制定政策和行政控制指导,促进水土管理的协调;环境署负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和管制,包括取水和污水排放许可证的行政管理;水服务办公室负责私营公司的经济管制,包括收费标准和业绩标准的管制;私营水和污水公司、唯水公司直接对顾客进行有偿水服务。上文中提到的泰晤士水务公司就是一家负责经营管理泰晤士区域全部污水处理厂和大部分供水工作的私人水务公司。私有化提高了水务公司的技术和财务业绩,增加了水行业的投资和消费,较好地划定了各机构的权限,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一个合理的结构。
虽然各国水务管理的体制形式多种多样,管理方法也各有不同,但目前国际上除了英国之外,共同的特点是依然由政府管理为主,市场化为辅。比如美国的水务工作由社区管理,选举产生首席执行官,起到一种桥梁的作用,其国内的水务局私有化比例仅有7%;日本的水务工作人员则全部按国家公务员编制,水务工作由国家一手包揽。
三重选择即
使国情有别,但是在市场化程度如此之高的西方国家水务都难有一席之地,那么国内推行市场化可行吗?上海水务体制的深化改革还有哪些路可以走呢?
首先是最谨慎的选择,即保持现有的模式不变,继续由水务局制定规划、监督管理,由城建公司下属的各供排水公司负责具体的建设运营,实行建管分离,这也是被当前国内各地方政府和中编办看好的一种体制。但是,在保持这一模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各水务伸展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最大限度地做到权职对称。
第二种途径是成立一个水务集团总公司,把现在的各个供排水公司捏合起来,以国有资产为主,由国家控股,集团公司下属的各水厂可利用多元化投融资途径,吸引国内外资金。同时,上海市水务局负责制定政策和监督指导。
第三种途径则是沿袭西方国家的通常做法,由政府全权掌管,实行“一条龙”的统筹管理。
不论上海水务今后的改制会走哪条路,抑或是独辟蹊径再有创新,政府仍将是水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中,政府应该是区分建设项目性质、构造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决策主体,应该是制定标准和价格的执行主体,也应该是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的监控主体。
(解放日报 实习生孙睿)实现完全的市场化难度非常之大,因此与水相关的企业要与生产性企业进行区分对待。特别是在如今对各行各业市场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上海市水务体制的改革又走到了是否市场化、如何市场化的十字路口。
各国经验
荷兰水管理体制和机构的有效闻名于世。荷兰的水务局以一种独特的组织管理形式与三级政府平行存在、自成一体,作为专业性的管理组织,直接代表民众、业主和地主的利益,对管辖区内的水进行管理。到2003年,荷兰共有水务局48个,主要负责地方与区域性的防洪、地表水水量和水质的管理,但并不负责居民的饮水供应(这部分由自来水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也不负责管理地下水(由省级政府负责)。荷兰的水务局分为管委会、行政管理和水务局行政长官三级管理体系,是民主选举的管理机构,由对水务局事务感兴趣的各方代表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同时,在水务局的基础上,还设立了水务局协会,其作用就是代表48个水务局和职员工会向议会、中央政府和其他组织反映情况,参与制定与水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咨询顾问工作,并与国外的一些公共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对国际政策施加影响。荷兰水务局的财政收入来自于对企业和个人所征收的水务费和污染税,其收入可涵盖水务局各项工作总费用的95%,剩余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财政收入的73%被用于运行管理,27%用于兴建基础设施。
德国的水管理机构对不同层次的涉水活动采取许可制度,无论是工业取用水、凿井开采地下水、或者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的建设,都要先向当地政府申请许可,根据规模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上报上一级水管理机构。然后,各级水管理机构会委托咨询机构提出咨询意见,并通过“听证制度”听取第三方的意见,包括自然保护组织、公众行动委员会等公众团体和利益相关者。这样既保证了项目的合理性,又可以最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各阶层对水资源的关注。在许可申请批准之后,项目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在水服务私有化方面,英国的经验是比较典型的。英国政府于1989年确定的水行业机构主要有4个部分:环境、运输和区域部负责制定政策和行政控制指导,促进水土管理的协调;环境署负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和管制,包括取水和污水排放许可证的行政管理;水服务办公室负责私营公司的经济管制,包括收费标准和业绩标准的管制;私营水和污水公司、唯水公司直接对顾客进行有偿水服务。上文中提到的泰晤士水务公司就是一家负责经营管理泰晤士区域全部污水处理厂和大部分供水工作的私人水务公司。私有化提高了水务公司的技术和财务业绩,增加了水行业的投资和消费,较好地划定了各机构的权限,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一个合理的结构。
虽然各国水务管理的体制形式多种多样,管理方法也各有不同,但目前国际上除了英国之外,共同的特点是依然由政府管理为主,市场化为辅。比如美国的水务工作由社区管理,选举产生首席执行官,起到一种桥梁的作用,其国内的水务局私有化比例仅有7%;日本的水务工作人员则全部按国家公务员编制,水务工作由国家一手包揽。
三重选择即
使国情有别,但是在市场化程度如此之高的西方国家水务都难有一席之地,那么国内推行市场化可行吗?上海水务体制的深化改革还有哪些路可以走呢?
首先是最谨慎的选择,即保持现有的模式不变,继续由水务局制定规划、监督管理,由城建公司下属的各供排水公司负责具体的建设运营,实行建管分离,这也是被当前国内各地方政府和中编办看好的一种体制。但是,在保持这一模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各水务伸展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最大限度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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