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消协获悉,自来水公司现已停止与每位居民用户签订供用水格式合同,已经签订的也已立即停止执行。此前我报曾以《消协质疑供水合同》、《合同肯定修改,时间有待确定》为题对供水合同条款显失公平之处进行过相关报道。
昨天市政管委、市自来水公司、市消协三方磋商,自来水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政管委作出三点决定:一、立即停止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与居民消费者之间签订的《供用水合同》
,已经签约的要停止执行,没有签约的停止签约。二、为保证居民日常用水,市自来水集团公司要将国家、市政府有关用水的规定和办法印成小册子发给居民用户。三、重新制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全市垄断性行业的格式合同。(2001年06月02日摘自《北京青年报》记者王苓芳 )